請問:文林苑的案子,建商到底可以賺幾億???

派那那麼多警察出勤,都是花我們納稅義務人的錢
可以跟建商討這些花費嗎???

請大家繼續接力

山海緣 wrote:
派那那麼多警察出勤,...(恕刪)


依法執行罷了
地本來就是地主的
整個案子大部分的利益本來就該歸地主

建商只是花點薪水,請幾個業務來搞
(其實很多是沒底薪,純抽成幾乎都做白工的業務)

然後再向銀行貸款,大部分也是用銀行的資金

憑什麼要讓建商賺這麼多錢???

更可惡的是,以前建商還需要自己花錢找黑道搞
現在只要讓免費的白道來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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