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覺建商的合法手法是
找塊有舊公寓與透天的區域
先找舊公寓下手
因為舊公寓好解決
而且不賣的稱為釘子戶
名正言順
完成舊公寓收購之後
開始利用都更條款
劃入附近"""容積未用完的透天""""
附近能吞多少就吞多少
過程都合法!
小市民懂法有用嗎?沒用
因為我們沒時間跟建商耗
分房子的時候再耍下手段
好位置都被選走,剩下爛位子給你
小市民又被坑殺一次
住在老舊公寓的也是如此,被叫釘子戶更名正言順
房屋照樣被買走
結果是不參加也被坑,參加也被坑
小市民該何去何從?
如何作為才能保住我們的家?
請懂得法律的人給點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