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林苑事件,建商的"""守法"""下,小市民該何去何從?

發覺建商的合法手法是
找塊有舊公寓與透天的區域

先找舊公寓下手
因為舊公寓好解決
而且不賣的稱為釘子戶
名正言順

完成舊公寓收購之後
開始利用都更條款
劃入附近"""容積未用完的透天""""

附近能吞多少就吞多少

過程都合法!

小市民懂法有用嗎?沒用
因為我們沒時間跟建商耗
分房子的時候再耍下手段
好位置都被選走,剩下爛位子給你
小市民又被坑殺一次

住在老舊公寓的也是如此,被叫釘子戶更名正言順
房屋照樣被買走
結果是不參加也被坑,參加也被坑

小市民該何去何從?
如何作為才能保住我們的家?
請懂得法律的人給點意見

supersunday7776 wrote:
發覺建商的合法手法是...(恕刪)



去看工讀生回應

你就吞下去

為了賤商利益

你當然得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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