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好像是簽約後30天以內,不是過戶後30天,可是去年12月簽約,今年1月過戶完成.本想是2月在政府實價登錄網站可以看到.可是到4月都沒看到,想是不是被認為異常案件,被排除在外了.(因是賣方,不是我申報的)6月的某一天,再上網查,居然出現在實價登錄網站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