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我本身沒有在意現在房市的趨勢或什麼房地合一的東西
只是剛好因為個人的一些因素,不得不處理三重的房子,但是呢...
因為房子租給房客中(租約為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想上來問問版上的大大...我該如何處理比較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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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56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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