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土生土長新北人,最近到了要當背債蝸牛的年紀
最近看了不少三重新建案,現在萬物皆漲,每次看到新聞拋出爛尾樓或建商倒閉的新聞,心裡真的很毛...沒人想把積蓄砸進水裡
前陣子去看一個在重安街、忠孝橋附近的預售案全坤雙星,開車去內科上班快一個紅綠燈口就能上忠孝橋,生活機能跟通勤方便,還有早鳥5%低首付,2房更低才3%,對我們這種自備款剛好踩在線上的首購族確實有點誘惑力,只是完工時間要拉到2030年後
爬了一下資料,建設公司是上市的全坤建設,聽說這家是老牌都更建商,之前新莊、萬華都有他們家案子,不過比起寶佳、興富發、茂德這些大推案量建商,全坤在網路的討論度好像沒那麼高?查了一下只有看到幾個購屋跟看屋心得,但不多,也沒查到什麼交屋爆料,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們都走都更路線的關係?
第一次買房真的很焦慮,想請教版上各位大神,這家的施工品質或售後服務評價如何?這區買來自住大家推薦嗎?先謝謝各位指點!
lingling3221 wrote:
我住在菜寮這邊,生活...(恕刪)



# 全坤建設/全坤雙星:建商、法律紀錄與預售契約深度風險評估報告
**評估日期:2026 年 8 月 13 日**
## Executive Summary
先給結論。
**全坤建設本身,我會列為「可以買、但不是可以閉眼買」的老牌上市建商。** 它不是成立幾年的小型一案建商:公司成立於 1973 年,1988 年即上市,長期在大台北從事土地開發、合建、都市更新與危老案;你查到的萬華、新莊推案紀錄也確實存在。從「公司存續、資訊透明度、完成大型住宅案的實績」來看,基本盤明顯高於一般小型建商。
但若問題改成:
> **「以目前自備款剛好踩在線上的首購族,適不適合因為 3%/5% 低首付去買全坤雙星?」**
我的答案會保守許多:
> **全坤建商本體的風險,反而不是我最擔心的;真正需要注意的是「超長履約期間+價金信託型履保+未來貸款不確定性+低首付造成的資金錯覺」。**
尤其有一個非常重要、而且銷售現場很容易被「預計 2031 左右完工」掩蓋的事實:
**新北市政府公開的《全坤雙星》預售屋買賣契約,法律上約定的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並不是 2031 年,而是民國 123 年 7 月 8 日,也就是 2034 年 7 月 8 日。** 契約另約定,取得使用執照後六個月內通知買方交屋。換言之,如果建商合法使用到契約最後期限,理論上的交屋通知時間可能接近 **2035 年 1 月**。這是「契約最壞時間情境」,不是我預測它一定蓋到 2035 年,但對自備款緊的首購族非常重要。
因此我的總評是:
| 項目 | 評估 | 我的判斷 |
| ---------------- | --------------- | ------------------ |
| 建商歷史與存續能力 | 🟢 中低風險 | 老牌、上市、具實績 |
| 公司資訊透明度 | 🟢 良好 | TWSE/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完整 |
| 過往履約實績 | 🟢~🟡 尚可 | 萬華、新莊等大型案有完成紀錄 |
| 法院消費爭議 | 🟡 可接受但需注意 | 有訴訟,但代表性案件並非建商敗訴 |
| 行政法遵紀錄 | 🟡 有瑕疵 | 曾因預售「紅單」條款遭主管機關裁罰 |
| 財務槓桿 | 🟠 需追蹤 | 負債比近年明顯提高 |
| 全坤雙星履約期限 | 🟠 偏長 | 契約最晚使用執照到 2034/7/8 |
| 履約保證 | 🟠 普通 | 採「價金信託」,不等於保證完工或退款 |
| 3%/5%低首付 | 🔴 對資金緊者最容易誤判 | 降低的是前期現金,不是最終自備款 |
| **整體建商評價** | **B+/可考慮** | 非高風險建商 |
| **以資金踩線首購族購買本案** | **B−~C+/有條件考慮** | 不應只因低首付下決定 |
---
# 一、全坤究竟是不是「老牌都更建商」?
基本上是。
全坤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 **1973 年**,1988 年 5 月 20 日上市,目前實收資本額約 **22.46 億元**。公司自己的投資人簡報將大台北地區的土地開發、合建、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列為主要策略。這與一般以單一建案成立 SPV、公司歷史很短的建商具有本質差異。
過往實績也不是只有宣傳資料。例如:
**萬華「全坤威峰」**為數百戶規模住宅案,公司資料顯示取得使用執照並完成交屋;**新莊「全坤峰碩」**亦為數百戶案,後續公司公告顯示持續銷售並逐步去化。換句話說,你聽到的「萬華、新莊都有全坤案子」並非網路傳聞。
這一點是加分的。
因為對一張可能持續八、九年的預售契約來說,我會非常在意:
[
建商存續能力
+
大型案執行經驗
+
資訊透明度
]
全坤在這三項都比不知名小建商好。
---
# 二、法院判決:我沒有看到「大量法院認定施工瑕疵」的模式,但有一個案例對你特別有警示性
公開裁判索引中,可找到約二十餘筆以全坤建設為當事人的裁判。不過**不能把「23 筆裁判」直接理解成 23 個建案糾紛或 23 位受害買方**。
原因是同一個消費爭議從:
地方法院
→ 高等法院
→ 最高法院
→ 後續再訴
本身就可能形成五、六筆裁判。
公開裁判資料彙整目前列出約 23 筆全坤相關裁判,其中絕大多數屬民事案件。
### 最值得研究的是「全坤威峰」買方訴訟
我逐層追了其中一組非常有代表性的消費爭議:
* 臺北地院 **109年度消字第23號**
* 臺灣高等法院 **109年度消上字第25號**
* 最高法院 **111年度台上字第439號**
* 後續臺北地院 **111年度消字第8號**
* 高院 **111年度消上字第13號**
* 最高法院 **112年度台上字第642號**
這不是六個不同買方,而大致是**同一名「全坤威峰」買方衍生出的連續訴訟**。
原始交易總價約 **4,778 萬元**,買方已支付約 **1,386.9 萬元**。買方後續主張包括室內高度、公共空間設備、契約與付款/貸款問題;全坤則因買方未依約完成後續付款與融資等程序終止契約,並依約沒收總價 **15%,即約 716.7 萬元**,其餘款項辦理提存返還。
值得注意的是:
**在主要實體爭議中,買方沒有勝訴。**
例如對樓高爭議,高院認定建築施工符合核准圖說及約定驗收標準,並沒有接受買方所主張的瑕疵理由;上訴最後遭駁回。後續訴訟則因相關爭點已受先前確定判決拘束,買方仍未能取回被沒收的違約金。
這件事情對全坤有兩層完全不同的解讀。
第一層是正面的:
> **至少在我深入追查的這一組代表性住宅消費訴訟裡,法院並沒有認定全坤存在買方所主張的重大施工違約,最終反而是建商勝訴。**
因此我目前沒有足夠證據把全坤歸類成「反覆因重大施工瑕疵遭法院判賠」的建商。
但第二層,對你反而更重要:
> **這家公司真的會依契約處理違約,而且 15% 總價的違約金在實際案件中確實可能被法院支持。**
這對「自備款剛好踩線」的人,是非常實際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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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正式行政裁罰:全坤不是完全沒有法遵瑕疵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公布的「歷年銷售預售屋違規處分及裁罰」資料中,確實存在一筆:
**全坤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處分日期:2022 年 2 月 17 日
罰鍰:15 萬元**
違規內容為:
> **使用之紅單約定不利於買受人事項**
主管機關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裁罰。
我會把這件事情評為:
**黃燈,而不是紅燈。**
原因是這確實是主管機關正式認定的預售銷售法遵違規,不能當作沒發生;但目前單靠這一筆歷史裁罰,也不足以證明全坤具有長期、系統性欺瞞買方的行為模式。
因此法律面目前比較合理的總結是:
[
\boxed{
不是零瑕疵
\quad但也沒有看到足以列入高法律風險建商的證據
}
]
---
# 四、財務狀況:這是我認為未來四、五年需要持續監控的地方
全坤的另一個特徵,是**獲利相當具有建商完工認列的波動性**。
TWSE目前資料顯示:
* 2022 EPS:**-0.67**
* 2023 EPS:**-1.09**
* 2024 EPS:**+0.21**
* 2025 EPS:**-0.80**
* 2026 上半年 EPS:約 **-0.52**
截至 2026 年上半年,公司仍處於虧損。
更需要注意的是槓桿。
公司官方法說資料顯示負債比率約由:
**2020:38.14%
→ 2023:54.59%
→ 2024:60.27%
→ 2025Q1:61.90%**
一路提高。
而依 2026 上半年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的:
* 總資產約 **144.81 億元**
* 總負債約 **103.36 億元**
自行換算:
[
Debt\ Ratio
===========
\frac{103.36}{144.81}
\approx
71.4%
]
也就是槓桿仍在往上。
這**不代表全坤即將發生財務危機**。建商在取得土地、投入工程、尚未完工認列之前,本來就會出現高資產、高負債、損益不平滑的情況;而且公司 2026 年 7 月單月營收又跳升至約 **10.75 億元**。
可是全坤雙星是一張時間可能延伸到 2034 年甚至更後面的契約。
因此我不會只問:
> 「今天全坤會不會倒?」
我會問:
> **「未來 5~8 年,全坤的土地庫存、工程款、銀行借款、海外投資與多案並行是否仍能維持健康?」**
目前答案是:
**沒有看到立即財務危機,但負債率上升已經足以列為每年必須追蹤的核心指標。**
---
# 五、全坤雙星:真正需要看的是「你簽進去的法律契約」
這部分是整份報告最重要的地方。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的預售屋契約公開資料已經可以找到:
**建案:全坤雙星
建商:全坤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履約保證:價金信託**
而且是正式報備的預售屋契約。
## 1. 最晚完工時間比銷售現場的「2031」重要得多
官方公開契約約定:
**最晚開工:民國 116 年 1 月 9 日,即 2027 年 1 月 9 日。**
而取得使用執照期限則是:
**民國 123 年 7 月 8 日,即 2034 年 7 月 8 日。**
契約另規定取得使用執照後 **6 個月內通知交屋**。
所以法律上要區分:
**銷售預估:例如 2031 左右**
與
**你真正簽名接受的 contractual long-stop:2034/7/8。**
我會把後者當成財務規劃依據。
換言之:
[
2026\ 簽約
\rightarrow
最壞正常契約時程可能延伸至
2034\sim2035
]
長達約八、九年。
對一個 25 歲、資金非常寬裕的投資者,可能沒那麼嚴重。
但對要結婚、生小孩、換工作、甚至可能換城市的首購家庭,這是一項很大的**人生流動性風險**。
---
# 六、「價金信託」不是「銀行保證你一定拿回房子或錢」
這是很多預售屋買方最容易誤會的地方。
政府規定的預售屋履約保證確實包含多種合法機制,「價金信託」也是其中之一。
但「有履約保證」不能直接翻譯成:
> 銀行保證蓋完。
也不能翻譯成:
> 建商出事,銀行一定把全部房款還給我。
以國泰世華銀行官方對價金信託的說明為例,銀行明確提醒:
**價金信託不保證建案完工,也不等於價金返還保證。**
信託受益人原則上是建商;銀行依信託契約管理買方繳入的款項,而建商仍可依信託約定將款項用於建案相關開發與工程支出。買方也不能因為是付款人,就直接要求受託銀行把信託財產返還給自己。
所以我的風險排名不是:
**沒有履保 → 有價金信託 → 絕對安全**
而是:
> **價金信託是一項必要且合法的風險隔離措施,但它不是「完工保證」或「退款保證」。**
對一張最長可能八、九年的預售契約而言,這個差別非常重要。
---
# 七、3%/5% 首付:最大的風險是讓人把「付款時間」誤認成「房子變得買得起」
目前市場銷售資訊確實可看到全坤雙星推出:
**一般訂簽約約 5%,部分二房戶別約 3% 的早鳥方案。**
其他銷售資料所揭露的典型付款架構大致為:
**訂簽約 5%
+開工 5%
+工程款 10%
+銀行貸款 75%
+交屋 5%。**
如果你拿到的二房是「3%」,真正需要問的並不是:
> 「3% 我付不付得起?」
而是:
> **「原本另外那 2% 到哪裡去了?延後到哪一期?總工程期我究竟要拿出多少現金?」**
因為如果最後貸款仍假設 75%,那麼經濟上仍然大約存在:
[
100%-75%=25%
]
的非房貸資金需求。
**3%只是把第一筆門檻壓低,不代表你只需要準備3%。**
這就是我對這個案子最重要的提醒。
---
# 八、而且 2034 年銀行到底願意貸你多少,今天沒有人能保證
行政院公告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對「實際核貸不足」有明確規定。
如果核貸不足並非可歸責於買賣任何一方,契約有一定的展期付款保護;但如果貸款不足是**可歸責於買方**,例如屆時個人所得、信用狀況、負債結構等因素使銀行不願按預期成數核貸,買方仍負有補足差額的義務。
這正是長期預售最大的隱藏風險之一。
你今天可能符合:
**75% mortgage**
但八年後銀行鑑價、央行信用管制、個人收入、工作情況、其他負債甚至家庭狀況,全都可能變。
例如只是做一個壓力測試:
假設總價 2,500 萬元。
原本預期:
[
75%貸款=1,875萬
]
如果交屋時只能做到:
[
70%=1,750萬
]
你突然就多出:
[
125萬元
]
現金缺口。
如果只能貸 65%,缺口就變成 **250 萬元**。
這才是我認為你真正應該 stress test 的數字,而不是今天能不能拿出 3%。
---
# 九、現在的預售屋也不像以前那麼容易「先買再轉掉」
現行《平均地權條例》制度下,預售屋買賣契約原則上不能自由換約轉售,只有配偶、一定親屬等法定情形或符合主管機關核准的特殊情況例外。行政院標準契約亦已反映這套限制。
所以從 2026 一路到 2034 的過程中:
如果你換工作、移居、家庭成員變多、收入下降、突然不想住三重,
不能預設:
> 「到時候把預售屋賣掉就好。」
這會使長工期的流動性成本顯著高於已成屋或短工期預售屋。
---
# 十、法律其實給你一些非常有用的保護,簽約時不要自己放棄
行政院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要求建商約定明確的開工及使用執照期限。若可歸責建商而逾期,買方對已繳價款可按約定取得遲延利息;逾期超過法定/契約門檻時,會進一步構成建商違約。
交屋時另外有一項非常實用的權利:
> **買方可從應付的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 5% 作為交屋保留款,在瑕疵修繕及複驗完成前不必交給建商。**
不要因銷售或代銷要求而輕易放掉這項權利。
法定標準契約對主要結構另有較長保固,固定建材及設備等則有不同保固期間。
---
# 十一、全坤威峰的法院案例,為什麼對「低首付買方」尤其值得看?
因為它展示了預售/新屋交易中一個常被忽略的現實:
> **當買方資金最後接不上時,並不是「不要房子就把已繳錢拿回來」這麼簡單。**
行政院標準契約允許在符合條件下,買方違約時由建商主張違約金,上限可能達房地總價 **15%**,但不得超過已繳價款;相對地,建商重大違約時也有相應的退款及違約金責任。
而全坤威峰前述案件正好提供真實案例:
**約 4,778 萬元房屋 → 約 716.7 萬元,即總價 15%,被建商沒收,而且主要訴訟最終沒有被法院推翻。**
所以如果一個人:
**總價其實偏吃力
↓
因為看到3%首付覺得終於買得起
↓
工程期間收入/貸款條件出現問題
↓
最後補不出款項**
其法律風險遠高於最初的 3% 看起來那麼簡單。
---
# 十二、我的風險分解:問題不在「全坤是不是黑心建商」
截至目前查到的官方與法院資料,我不會把全坤定義成高風險或所謂「黑心建商」。
更準確的風險結構是:
[
\boxed{
Builder\ Risk
<
Project\ Duration\ Risk
+
Financing\ Risk
+
Buyer\ Liquidity\ Risk
}
]
也就是:
**建商本身:中低至中等風險。**
**全坤雙星契約:因長工期+價金信託,屬中等風險。**
**如果買方自備款只是剛好踩線:資金風險反而可能升到中高。**
這也是為什麼我不會因為它是上市建商就直接說「可以放心買」,也不會因為查到法院案件就反過來說「不能買」。
---
# 十三、如果是我站在你的條件上,簽約前會設定這些硬條件
* [ ] **拿完整契約回家逐條審閱至少法定審閱期,不接受只看樣本或當場被催簽。**
* [ ] 將新北市政府公開版本與實際要簽的版本逐條比對,尤其是付款、完工期限、展延、違約、貸款不足與履約保證。
* [ ] 在契約上親自確認 **2027/1/9 開工期限與 2034/7/8 使用執照期限**;任何業務所稱「2031 完工」若沒有寫進契約,就不要納入資金安全假設。
* [ ] 要代銷把「二房3%」方案製成**完整書面付款表**:3%之後每一期多少、原本5%的另外2%移到哪裡、工程款總額、交屋款及貸款成數全部列清楚。
* [ ] 取得價金信託銀行、信託專戶及信託約定資料,所有應信託款項只匯正式專戶。
* [ ] 不把「價金信託」當成銀行保證完工或100%退款。
* [ ] 用 **70%房貸** 而不是75%做一次資金壓力測試;更保守可再測65%。如果70%成數就會發生資金斷裂,我不建議簽。
* [ ] 房屋自備款之外,另留稅費、規費、裝修、家具家電與緊急預備金,不把所有現金壓進工程款。
* [ ] 不接受放棄法定 **5%交屋保留款** 的安排;驗屋瑕疵修好、複驗完成後再支付。
* [ ] 因為預售屋原則禁止自由換約,把「2034以前可能換工作/搬家/結婚/生小孩」納入購屋決策,而不是假設未來隨時能轉售契約。
* [ ] 每年至少重新檢查一次全坤的**負債比、現金、短長期借款、營建存貨、預售餘額、重大擔保與主要建案工程進度**。
---
# 十四、最後判斷:我會不會因為「全坤」而排除全坤雙星?
**不會。**
目前找到的證據不足以支持「因為建商過去法律問題太嚴重,所以全坤雙星不應購買」。
相反地,全坤成立超過五十年、上市近四十年、具有萬華與新莊等大型住宅開發履歷,而且我深入追的代表性消費訴訟最後是建商勝訴。
但我也**不會因為它是上市老牌建商就忽略三個黃橘燈**:
**第一,曾有正式預售銷售行政裁罰。**
**第二,公司近年槓桿明顯提高,2026H1依公開資產負債資料推算負債比約71%。**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全坤雙星真正的契約期限可以長到2034年取得使用執照,而且履保只是價金信託,不是保證完工/退款。**
因此,如果你的情況真的是:
> **「以一般20%~25%自備款看會有點吃力,但因為現在只要3%~5%,所以突然覺得負擔得起。」**
那麼我的建議是:
## **先不要因為早鳥低首付而下訂。**
不是因為全坤不能買,而是因為:
[
\boxed{
低首付解決的是2026年的現金流,
不是2031\sim2035年的總資金能力。
}
]
反過來,如果你把整張付款表攤開後,即使採用:
**房貸只有70%
+總價25%~30%現金需求
+裝修稅費
+額外緊急預備金**
仍然可以舒服承受,那麼全坤雙星就可以進入下一階段評估。
到那時,我反而會把研究焦點從「建商可不可靠」移到另外三個問題:
**① 現在每坪成交/開價到底有沒有買貴;
② 忠孝橋、重安街這個位置相對三重其他新案值多少溢價;
③ 2031~2035交屋時的總價與未來供給,是否有足夠安全邊際。**
以目前這份法律、財務與履約研究來看,我對全坤的結論是:
> **建商:可以列入購買名單。**
> **全坤雙星:可以繼續談,但不應因3%/5%低首付而降低財務安全標準。**
> **對自備款剛好踩線的首購族:最應防的不是建商跑路,而是八年後自己的資金與貸款條件接不上。**
---
### 主要一手資料範圍
本報告核心依據包括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財務資訊、全坤官方投資人資料、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公開之「全坤雙星」預售屋買賣契約與履約保證資料、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預售屋裁罰紀錄,以及前述具體案號之司法院公開裁判內容。法院網頁搜尋呈現部分使用公開裁判書鏡像索引,但案件字號均已列明,可直接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逐案核對。
> **性質說明:**本報告屬購屋盡職調查與風險評估,不取代律師就個別契約條文所提供的正式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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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回答。
大安區萬華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