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01-29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配合淡水捷運延伸線、淡江大橋及淡水河北側平面道路等相關交通建設計畫,並適時提供相關產業發展及住宅需求用地,增加在地就業機會,以促進淡水地區之發展,該署奉行政院102年4月8日核定之「修訂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辦理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工作內政部營建署強調,開發淡海新市鎮並不會破壞環境,也不會引進污染性的產業,最主要是為了完成各項交通及公共設施等建設,改善居住環境,並建構一個優質的生活空間,達到「在地就業、在地就學及在地就養」之在地生活目標,因此,該署除應用生態城市、永續發展、都市防災、土地容受力及大眾運輸引導都市土地使用發展等理念,進行規劃與開發外,並將以「低衝擊開發Low Impact Development (LID)」的規劃方式加以檢視,務求降低開發可能對環境產生衝擊淡海新市鎮二期環境影響評估流程圖
淡水八里坡地開發限高 建商盼放寬2015-06-14記者賴筱桐/專題報導近年淡水房地產蓬勃發展,不少建案主打山河美景,建物一棟比一棟高,新北市政府針對淡水、八里山坡地開發祭出「限高令」,總樓層不得超過卅層樓、高度一百公尺以下,且建物須低於山脊線廿%,維護公共景觀權,但部份建商質疑開發權益受損,盼放寬限制,市府月底將提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討論,研議是否有檢討空間。市議員鄭宇恩認為,自然美景是淡水最珍貴的資產,站在維護公共景觀權立場,她贊成對沿岸建物設高度管制,並嚴格限制山坡地開發。
2015-06-09 關於淡海輕軌工程廠商資格訂定說明【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處表示,「淡海輕軌運輸系統計畫第一期統包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廠商資格的訂定是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本工程為巨額採購,因此除訂定廠商的基本資格外,另依採購法第36條第2項之規定訂定廠商的特定資格,以確保廠商執行能力,並保證工程品質。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處執行之淡海輕軌與高雄輕軌同屬輕軌系統,而高雄輕軌工程執行較本工程早,因此新北市在制定廠商資格上,除評估現有國內外廠商有執行能力家數外,也參照高雄輕軌採購前例,在機電系統中分別訂定車輛系統及供電系統實績要求,確保招標公平性及廠商執行能力,並降低招標時爭議,因此訂定資格如下:淡海輕軌供電系統廠商資格:「於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供電工程實績,其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40,000,000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50,000,000 元之承做經驗者」。淡海輕軌車輛系統廠商資格:「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車輛工程實績,其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08,000,000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20,000,000 元之承做經驗者」。有關外界對於本工程車輛系統及供電系統相關廠商資格疑慮,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處澄清說明如下:廠商資格訂定,係參照高雄輕軌所訂定「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車輛製造者及供電系統工程實績」等案例,而供電系統不分交流及直流,皆予採納。此外國際上對於Light Rail或Light Rail Transit或Tramway並無清楚的區分與界定,且國內翻譯稱謂的「輕軌運輸系統」目前也未給予明確的定義。另國際間也有翻譯稱為「現代有軌電車系統」。機關辦理採購時,投標廠商的經驗或實績資格,於採購實務上必須明確且可辨識,因「輕軌系統」的範圍狹窄、定義模糊,於資格認定時,易生爭議;因此訂定「軌道系統」實績,採認較通用標準且較寬廣的範圍,可避免產生資格認定不明確的爭議,真正選出符合招標規範又具執行能力之廠商。資料詳洽:捷運工程處機電科科長 陳立人 電話: (02)22852086 轉800 0927-187-381或 電子信箱: al6041@ntpc.gov.tw新聞發言人:捷運工程處副處長 凌建勳 電話:(02)22852086轉101 0927-181-212新聞聯絡人:捷運工程處總工程司 何湘麟 電話:(02)22852086轉110 0921-123-331或 電子信箱:ai1578@ms.ntpc.gov.tw
興富發鄭志隆:今年推案量維持400億元 下半年針對首購推案鉅亨網記者張欽發 台北 2015-06-11鄭志隆接任興富發董事長以來的首度主持股東會。同時,鄭志隆並指出,「房地合一」的法案通過,對於成屋的銷售會有幫助。興富發集團的104年在台房地產推案規劃上,預計在下半年將有10個個案陸續推出,包括淡海新市鎮捷運出口的19層住宅大樓規劃、基隆深澳坑案、竹北的頭前溪重劃區建案。
姜初風 wrote:會有的,影城今日開...(恕刪) 這套東西上一次是在家樂福前面搞過這兩年類似的搞了不少次吧我比較好奇的是要是真開了影城能在淡水活多久回頭看看名統捷運站前面都這樣了淡海的影城是要怎麼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