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回覆如下, 提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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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區民朋友,您好:有關您來信提到本區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管理問題,本所說明如下:有關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辦法一節,查本場管理辦法係依攤位租用契約、自治會組織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所將評估將租用契約範本網路公告,以利民眾查詢。有關攤位新增、汰換辦法部分,查本場共有83攤位,現已滿租。倘攤商有退租或遭本所終止契約情形,則重新公告供民眾申請,申請人數超過2人則以抽籤方式辦理。另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規定,攤商營業滿二年得申請轉讓。攤位租用契約1期3年,使用期滿原攤商得優先續約。目前觀光夜市租金每月新臺幣2,040元,移至新址後租金依攤位面積大小而異,介於新臺幣2,550元至3,050元間。對於您關心區政,本所誠表感激。新北市汐止區公所經建課蘇思樺(02)26411111 分機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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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得申請轉讓...], 這個部分應該要公開化, 按照排隊申請候位的人優先依序遞補, 而且應杜絕攤商自行私下販售攤位使用權力之情事。
再者, 應該建立攤位的汰舊換新機制, 不適者應予剔除, 觀光夜市才能名符其實。
因應少子化,第一優先的是解編學校用地,最後的是公園綠地用地~~~~
公園綠地,都市計畫劃定後,要真的變成公園,也不知何年何月???
學校用地解編,看來要再新增學校機率幾乎趨近於零!!!
http://money.udn.com/mag/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7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