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的確是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不過有幾點還是必須跟鄰居版友說明
我目前僅能陳述管委會的立場與各委員的共同決議,我只做一次性的說明
後續不再解釋,有任何疑問可約我至大廳討論。
1.會議不得由旁聽住戶錄音是因為會議中有牽扯很多問題,假設某戶發生家暴,會議上討論任由住戶錄音,如果流傳出去會造成妨礙該住戶隱私問題,如果是討論到一些重大刑事案件,被有心人拿去散播,惡意打壓社區房價,再來撿便宜,是大家都不願意樂見的。
只要是住戶都能旁聽,這些住戶不見得是區分所有權人,有些是親屬,當然也有可能是租客,社區人那麼多,管理中心沒法分辨是否有閒雜人或是意圖不軌的人,當然如果有私錄,且流傳時,社區目前規定不可錄音,將依相關發令對散播及密錄者提告。
2.為何管委會不自行錄音?
依目前社區規約中,並未規定委員開會時必須錄音,各委員是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舉派,會議如何進行委員們可決定是否錄音,目前委員會多數委員決議不錄音,理由是目前規約中並未限制社區存檔會議錄音檔可供住戶調閱,所以有錄音檔,只要是住戶都能調閱複製,那跟同意住戶錄音有何不同?
或許於第三屆區大時提出討論,規定會議須由委員會錄音,且錄音檔,僅供區分所有權人調閱,且調閱不可複製,僅能於現場播放,且須戴耳機獨自聆聽會議內容,才可以防堵錄音檔外流
3.為何流會兩次?
因有位住戶多次勸導,仍強制自行錄音,於九月份會議時委員會已提出會議不可錄音,但同意該住戶於臨時動議,該住戶提問時可錄該住戶提問部分,管理中心已經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之後請該住戶提供錄音檔存查時,該住戶不願提供,一會說刪除,一會又說要拿錄音檔說管委會瀆職。
後續該住戶於十月份例會時,強行要求全程錄音,委員會已經告知如果強行錄音,本次會議將流會,會嚴重影響全體住戶權益,包含購屋時預繳管理費退還事宜,及第二次區大全體決議事項推動,該住戶仍堅持己見,至十一月例會也是如此(請將心比心,委員也有家庭,也有工作,為了例會,提早下班趕回家開會,卻流會,真是香蕉你個芭樂)。
管委會立場只能說,要錄音可以,必須有配套措施,才能避面社區決議議題或社區發生事件外流,這並不是幾位委員說的算,必須在區大時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表決。
4.為何後續又取消讓住戶安排小朋友的課程?
這件事是好事,我很願意支持,且這些媽媽使用公設上課都有扣點數,而且這些媽媽都是自發行的請老師來,也沒有任何推銷問題,也很歡迎其他小朋友旁聽,但站在管委會立場,小朋友上課時間同時有其他住戶要求要使用時,管委會是不得拒絕其他住戶使用,其他住戶沒旁聽意願的小朋友進入玩耍又會影響原有的小朋友上課,小孩是很難控制的。
相對的當管委會同意該群體小朋友上課時,又有其他住戶認為影響他們使用的權益,為避免造成紛爭,只能取消利用兒童遊戲室上課的情況。請這些媽媽是否能詢問里長,暫時借用里民活動中心,後續於第三屆區大時提案社區設施供可自行外聘老師上課(但不得牽涉營利),討論如何扣點,及包場地問題,未經多數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委員會無法依據自行決定。
5.店面人行道問題(停車及私設坡道階梯).社區已多次要求中醫診所改善回復,中醫診所均置之不理,人行道屬於社區公設(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工同擁有),店面有使用權,但沒有理由可以變更及侵占私用。目前已發文拆除大隊,並限期改善,停車問題因屬於社區土地,我們社區必須向交通隊提出土地是人行通道使用,才能做開罰或拖吊,目前委員會會積極將文件提供給交通隊。
中醫診所後續再置之不理,影響全體住戶通行權利,管委會將依據相關法令,要求房東驅逐該住戶。
搞不好人家只是錄音~想聽他自己的發表言論...
公開的會議不明白為何不能錄音, 之前我住的社區也是有錄音並可隨時調閱
還有些社區開會甚至還有錄影~ 現在錄影機這麼方便
像我們很多住戶無法參加會議旁聽或覺得有異議時也都可翻閱參考啊
現在都甚麼時代了, please update a bit!
為何要錄音? 當然是怕漏掉開會時所討論的重要決議~如果所討論的會議和公布欄貼的會議紀錄不符,請問責任歸屬? 當然如果在會議中有涉及到住戶個人隱私,可以商討是否這部分無須錄音並留到最後再說明
說了這麼多, 大家都只是為了這個社區好, 希望諸位委員們都是基於自己的樂心和善心,無私的在為這個社區和社會盡一份心力。感恩~ God bless u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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