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爽小雨g wrote:我才不管什麼官,我只(恕刪) 區公所只是層級極低的執行單位,負責執行上級機關交付的政務,沒錢沒權而區長不過就是區公所的管理者罷了,對於政策沒有置喙餘地要談地方建設,還是請找市長和市議員,最差也要找城鄉發展局所謂父母官從來就不是區長的定位,和居民互動也不是區長的工作
realakito wrote:區公所只是層級極低的(恕刪) 既然你都說成這樣,那是不是就不要這個區長好了?反正也不用跟居民互動,也不用理會居民,只要聽命長官。我根本沒在談"理",我在談"情",你懂嗎?身為汐止區長,若像你說不覺得要跟汐止居民扯上任何關係,也不用互動,也不用作為汐止居民窗口。那這個區長不如不要設好了。
哈哈怎會為了一個區長在這邊爭區長是什麼東西我還真的沒聽過有問題找鄰長,鄰長夠力會去找議員或立委的。不然去找里長吧....我們這邊就是那種有政治背景的鄰長還里長,所以很容易找到立委那些ps.咱社區活動看過立委,還沒看過區長....剛看一下好向是區公所的所長吧?!如果這種考試進去的公務人員還要跑敦親睦鄰行程....那我看該區警察局長應該要跑攤跑不完了...不是前一個愛交朋友,後一個就要跟進總之,咱社區大會所有提出的週邊問題,都是請里長去找立委議員去協助處理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