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個位子看看後續發展為何!這樣有十五個
字了嗎?
如果夜市這麼好,怎麼不去開在朱立倫市長家樓下


我說,如果夜市這麼差,你幹嘛當初還買在這裡??

不會就是用夜市這嫌惡設施來跟屋主殺價,想說買到後再來驅趕吧!

dennis10 wrote:
早就存在40年了
也就是您的大樓還是在延伸到中山路兩年後才興建的
這豈不是要乞丐趕廟公嗎?
後來的要趕走之前的?

我想凡事總不出個理字
更何況貴大樓的出入口也不在永平路這邊
那來妨礙進出的情形?~~


合法的趕走非法的
很合理
倒是用先來後到這種原始占地觀念,來決定誰該留下很奇怪
現在是法治的社會...

bis0815 wrote:
合法的趕走非法的很合...(恕刪)


我第一頁文章有提到
法條是101年才修改的
根據舊法樂華夜市是完全合法的
我想法律的觀念是無法朔及既往存在的事實...
這邊可以請對法律有研究的專家一起來討論

舉例來說
都更條例正在修改
但不能修改了同意人數比例
全部正在進行的都更案就要重新決議吧~~

dennis10 wrote:




我第一頁文章有提到
法條是101年才修改的
根據舊法樂華夜市是完全合法的
我想法律的觀念是無法朔及既往存在的事實...
這邊可以請對法律有研究的專家一起來討論

舉例來說
都更條例正在修改
但不能修改了同意人數比例
全部正在進行的都更案就要重新決議吧~~

...(恕刪)


基本上法律不朔及既往只是原則,如果因重大公益等因素還是可以朔及既往的,所以可分為真正朔及既往與不真正朔及既往,該案中您所稱舊法樂華夜市合法所以他們也沒有被開罰,只是現在101年修法後他們不在合法,處理方式可參釋字577號!以上小弟淺見
快戰吧!!!中和交通整個亂的不像話了

把你的資料寄給蘋果去報料

像師大夜市那樣搞起來妳就贏了~

夜市搞的環境又髒又吵又亂,
對社區住戶沒任何貢獻!
汽機車出入都不方便,

養出無數老鼠和小強,
又養一群逃漏稅的攤販。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太好了,髒死了的夜市,充滿不健康的有毒食品,化學美味.
害了多少年輕人與小孩.
政府放縱枉法,破壞環境,還滋養幫派與逃漏稅.

把夜市全都趕出台灣!!!! 我雙手雙腳贊成.

oeoeo3233 wrote:
樂華夜市 開戰了永...(恕刪)


全部討論看完後,有一個想法:
假如有人佔用國有地20年,那不就可以向政府要求就地合法化了嗎?
每個人都去佔一塊,最後變成什麼樣?
以下是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回的email: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謝您對本市市政之關心與建議,我們謹此表達敬意。有關您反映永和區樂華夜市為攤販集中區營業許可一案,在此向您說明:旨案申請係由永和區觀光夜市發展協會(以下簡稱:發展協會)依「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及「臺北縣改進攤販管理工作執行計畫」等規定檢附相關資料,向永和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初審無誤後,轉本府複審。樂華夜市營業許可係經本府各相關局處審查符合規定始核准設立,為確保居民生活品質,本府經濟發展局已於4月17日召開「永和樂華夜市經營協調會議」,會中居民代表已與發展協會達成共識,本府經濟發展局將依會議結論積極督促發展協會確實改善,以維居民生活品質。如您對於上述說明有更進一步了解之需要,

換句話說樂華夜市確定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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