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似乎並不單純~網路上自行搜尋一下,有一間公司發佈的新聞,形容兩個集團爭奪同意書,第三方介入,企圖利用同意書一年的期限,指控瑕疵意圖過期失效,以便分一杯羹,所以變數尚在.---華新、立信、第三方勢力介入,運作將自辦重劃改回政府主辦區段徵收...---
mamamia168 wrote:華新、立信、第三方勢力介入,運作將自辦重劃改回政府主辦區段徵收......(恕刪) 你那已是幾年前的舊聞了!那是當時各方在爭奪DEF肥肉區時的惡鬥情形。後來,就在自辦重劃截止前,各方衡量再這樣鬥下去,要是期限到了,同意書門檻沒過,那麼自辦重劃資格就被取消了,大家不只沒得玩,連爭奪的肥肉,大家一口也吃不到。於是,各方開始協調,搓圓仔湯,利益分配,將肥肉DEF區拆開。於是,就有了現今的自辦重劃:C區一塊,DE區一塊,FG區一塊,由不同勢力主辦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