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toobreaking wrote:
合理,但這似乎不合法(恕刪)
假設我是 "社區委員"
我不知道公開 "委員個人資訊"
其它人會拿去做什麼用途
當然會選擇不公開
如果委員是個 "長相不錯的帥哥/美女"
被騷擾呢??
如果有住戶
無關社區的小事....
就打給委員求協助呢??
EX: 我家聞到煙味...請來處理!!
即使公眾人物
也有選擇 要不要公布 [個人聯絡資料] 的權利吧!
想知道 "蕭敬騰" 的電話號碼
不知道是否可以強制要求!!
想知道 "柯文哲" 的電話號碼
不知道是否可以強制要求!!
社區委員有協助社區處理事務的義務
如果總幹事有協助聯繫 . 並相約討論
這也許也是一種聯繫的傳遞管道
強制要求對方的"私人聯繫方式" ...
我覺得有點不合理!!
[建議樓主]
重點不是放在 "拿到聯絡資訊" 上面
應該是請總幹事約到 "委員" 出面說明
才能真正解決您想要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