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5008 wrote:我曾思考過這個問題如果我投標價超過底價*1.1+押標金的利息成本我一定會再多投一標是底價加1元來避險如果只有我投標的話,我會棄高標讓捷運局沒收押標金讓我的第二順位得標 如果第一順位[得標者]無法履約的話應會重新招標無法以第二順位得標也就是說沒有備取順位話說投標者中,有人資格標忘了蓋印也是當場剔除得標資格,由資格符合者中,出價高者得標這個部份如果有問題應都是當場鑑別投標者只有接受結果,無法當場後補或當場棄權還是沒有備取順位這方法行不通啦所以投標者在場,只是聽結果,以示公正如果最高價有兩位以上投標者出價相同的話?[這次都沒發生吧]才由兩位再密封比價一次不管如何 用自己合理的價格得標才是喜事一樁恭喜andy robin大大們
這次標案的自住客幾乎都是買到高價吧!投資客都是設定1-2趴加價標屋,這樣的公開招標方式有一種風險,會造成富者越富,想要買房的人根本玩不到這遊戲,不限制每人購屋數量,假設我有一億資產做融資,我就每戶加一點在底價附近掃貨,反正我不住純當包租公,一百間少說也有五到十間標到,成本就在底價附近,也同時確立高投報率,加上未來五年發展看好,上看一倍房價!這樣不是助長富者掃貨嗎?政府的標案竟然帶頭助長炒樓,買到兩間以上的人根本不缺屋子,就只是投資之用,枉費最近的社會住宅與打房政策!不限制每人購屋數量,以後就會有更多的投資客加入掃貨!
ncpes910318 wrote:這次標案的自住客幾乎...(恕刪) 加上未來五年發展看好,上看一倍房價!(50~60W/坪)這觀點跟我一致, 既然如此等到那時候自住客和最近入手的價錢比也不算高了啦不過您說對了一點, 應該要限購戶數否則會淪投資槓桿操作捷運局沒限制應該是去年打房後,想測試一下市場水溫和炒熱買氣吧
我朋友那天的狀況他只覺得不會有什摸人去投標就索性加個10萬去試試看結果他那標將近20個人投標他到開標室整個臉都綠了得標者加價90萬還有..請尊重市場吧我跟我朋友的另類思考600多封投標單我門就以平均價32萬/坪計算都只要算15坪就好600(封標單)X32(萬/坪)X15(坪)=28.8(億元)各位有超過28.8億願意鎖在這個案子那不就是說沒標到的退保證金後難道不還會去尋找其他物建呢?錢太多拉..捷運共構29萬實在是很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