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h59147219 wrote:
嗯啊, 在你的眼中, 別人對夜市做了什麼都是等於沒作咩^^
嗯, 人行道是他們私有的, 這是你也贊同的. 套你的標準, 所以往後大家都不能使用藝術大道?
藝術大道是社區退縮綠軸,所有權在社區,但依照北大特區的都市計劃相關規定或使用分區規定,是必須開放行人通行的。
相關規定可以自行詢問城鄉發展局,有什麼疑問,先查清楚再來質疑別人,不然只是浪費彼此時間而已,你要堅持戴著有色眼鏡看別人的行為,確實是你的自由,我已經盡力解釋了,如果你還是聽不懂,或裝做沒看見,只想丟人泥巴,那就繼續你的行為吧!加油囉!


啊~ 這就是所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