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4847 wrote:
寫信給朱市長,市府旁...(恕刪)
要怪只能怪政府無能,還跟建商搞個公共空間在基地裡面,造成更多糾紛,奸商和貪官都是一掛的。
如影隨行 wrote:
建商違建,現在被舉報了,又刻意把他弄的"好像不能進入"進入好像要經過允許",其實我非常建議把這訊息告知廣大的民眾,把它便成就跟去外面公園一樣的自然且合法,尤其是學生下雨沒地方去跳街舞或是媽媽們天冷沒地方去跳土風舞的太極拳的,通通可以進去大廳跳....
我昨天有一個另外的疑問發現?
如果是合法公共空間?請問那大廳的"固定式"櫃台(物業跟警衛使用的)不就算佔用的公共空間?這是違法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