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習慣這可以直接檢舉

天天檢舉後他們就不會停了

天龍國也一堆這種

天母北路,不過這區域居家大都是這樣,跟外縣市那種一樓佔地為王的差異不大.


wish1689 wrote:
就像樓上舉例A到違停的,還是要賠錢,是因為違停跟肇事是二回事,


可以A 到然後受傷,就可以跟違停求償,財損跟人受傷可是民/刑的差異啊
天天打110,沒法開單的話,請員警說明原因

然後打市府

在不行,不要開車或是機車撞,你走路過去,腳就從他車牌劃過去

然後告他過失傷害,讓他一次就痛

這就沒有肇責的問題了,你穩贏的

twgsm wrote:
如果你就是那1樓住戶,你敢說你有車 你難道不會這樣停車?


偶不會呢

不過不要覺得有什麼特別

林子大本來什麼鳥都有
每個人的先天個性及後天人格養成及價值觀都不同
您開心當然可以這樣停

準則就是法律怎麼規定啦.... 當然您也可以不理會法律規定,照喜好及人情世故地方民情風俗文化來繼續停啊
wish1689 wrote:
"應注意未注意"的確是很爛的理由,但是應該不至於要負全責才對,至少也要打個幾折,所以這責任比應該怎麼算呢?如果因此交通事故造成傷亡,責任分攤下來應該要賠不少吧?


偶有經驗

偶擦撞過停在正巷口的違停車輛
不是巷口幾米,而是正巷口上
不是臨停,是長期停的

擦撞後打110 及叫產險公司來

110也沒開誰罰單,就是通知車主
偶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最後是偶的保險公司賠給對方烤漆還板金約6000吧
次年漲保費的還是我


對方不會覺得他停在巷口有任何錯歐
反正有人要付錢幫他烤漆及板金,何樂不為啊
個人推薦 上網舉報
目前在新北和桃園舉報的經驗
新北 -- >約15~30日可以開出單子
桃園 -- >約30~60日可以開出單子

因此如果他每天都這麼停
違規人大約會收到15~60張單子以後 才會改善

但是要記得在拍照日7日內提出檢舉




其實如果房子有內縮一些還好,如果直接停旁邊會佔據更多路面。除非規定全部不能停那又會有很多問題,要另定遊戲規則。
建議直接拍照然後到當地交通隊檢舉網站檢舉,
非常方便...而且依照現在交通隊處理民眾檢舉的速度,
等他開始收到第一張罰單應該是至少兩個月以後的事,
如果每天幫它拍一次...等車主驚覺有罰單,
他至少會收到超過60張罰單
拍照時記得順便拍駕駛座...證實駕駛已離開車輛
還有行為終止的7天內要完成檢舉,
也就是說拍照後7天內要檢舉上傳
我家巷子口出到外面大陸的路口以前停滿汽機車,
每每擋住視線跟影響車輛進出,
開始幫他們拍照後, 旁邊住戶有看到有人拍照,
違停開始減少,
後來罰單開始寄出後,
現在幾乎不太有人敢停了
kfc8888 wrote:
其實如果房子有內縮一些還好,如果直接停旁邊會佔據更多路面。除非規定全部不能停那又會有很多問題,要另定遊戲規則。


呵呵 另一種佔地為王的心態出來啦

公有停車格人人可停? 路邊人人可停? 一樓住戶專用? 還是劃紅線都不可停? 還是車道不可停車? 這又是另一棟樓啦


遊戲規則現在就非常清楚了,只是有人刻意忽略或模糊或導入地方民情
evanday wrote:
滿討厭自己停的很開心,但卻造成用路人不便自私自利的住戶

有錢買車,沒錢租車位的台灣美景人比比皆是!
甚至不繳臨時停車費的車主也很多,包括摩托車.
教育失敗,公德心淪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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