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區最早交屋的一戶,至今已經住一年半了,
公設也是通通都還沒啟用,原因是還沒賣夠,管委會還沒成立。
等管委會成立以後,接著就是點交的事情,這是一件大事,
新的大樓很多都二次施工,
原本建照申請的時候是停車場,後來改建成三溫暖烤箱,
三溫暖烤箱是要加熱的,如果安全跟消防沒有確認好,將來出事就麻煩了,
所以管委會一定要確實仔細的確認無誤後,才可以簽名點收,
這不光是管委的責任,也是全體住戶的保障。
據我的了解,大部分的建商都會把公設表面弄得美美的,然後問題一堆,
等房子賣完了,
就慫恿不明究裡的住戶去向管委會施壓,要求公設趕快啟用,
最後管委會迫於壓力,就草草點收,
然後後續問題就一堆。
所以,你們應該去要求建設公司,而不是給管委會壓力。
1. 不怕告,若你要告...他會說所有作業及施工、修繕都停擺, 然後說一切都法律糾紛有結論才會再進行.
2. 二次施工或再施工及修繕, 依照他們預計及需求施工..不告知管委.
儘管管委發函停工, 他們照樣做完......並告訴你,我們有做不是沒做..我們己經完成合約內容項目. 管你要不要點~
也不管你沒沒有安全考量...像汐止長堤接待廳上方圓頂變大露台...卻見鬼沒有任何樓梯可以上去清掃.
3. 不點交不借用, 若答應借你用後....之後就會拿這個來說你們都己經使用這麼久了...新品就都舊品,怎麼可以不點交.
4. 當你需要a設備, 他要你一併把a設備週遭的b.c.d.e.f 全都要點才讓你點a設備....
所以若各位大大, 一切妥協在瓏山林來說....只會讓他們得寸進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