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搜米 wrote:
真要復古的話,應該是要叫「淡水市」才對。
最早先設「淡水廳」,後來設「台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三縣。
如果要叫「北海道」的話,我也舉雙手雙腳贊成。
問題是淡水這個地名,本來是指新竹,今天的淡水在當時叫滬尾。是先在新竹市設立了淡水廳,後來轄區分割才割出了新竹縣,原淡水廳遷往滬尾。還有,廳比縣要小,不會有淡水廳轄淡水縣這種事。
淡水廳
清制,縣設知縣七品,廳設同知九品。廳的堂官還比縣太爺還要小。
還有,設淡水廳時宜蘭還算番界之內,根本沒有漢人,土牛界以東都不歸漢官管了何況是後山?宜蘭縣生出來已經是台灣快設省的時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