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請問[翠亨]這個建案

找來法規還是霧煞煞是嗎 不懂就說 不要消譴豆豆貓的純樸 也不po完整一點 看仔細了 管理條例第八條 (紅字是法規內容)
1. 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 想裝什麼就按什麼法 裝鐵窗就…去找吧 用點功
2. 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 規約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可以裝 還得要完成報備呦
3. 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也就是沒有按前兩種方式裝設是違法的 我們的規約有約定外觀是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同維護的呦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真正憂心小孩安全的人早就做好了措施 不會如此辯解 自私的人總是很難溝通 總之 只要有四分之三住戶同意修改規約 要改成碉堡 我也不反對
0980建爸 wrote:
找來法規還是霧煞煞是...只要有四分之三住戶修改規約 要改成碉堡 我也不反對(恕刪)


第 31 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

要修改規約不是全部四分之三住戶同意,而是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即可!
到底是誰霧煞煞?
我有說過我要強行自己裝嗎?沒有吧!你少含血噴人了!!!
我只是爭取自己的權益!而且會用合法的方式去爭取!
還有你把不相干的人扯進來,也不跟別人道歉一下,你還真好意思?


0980建爸 wrote:
只要有四分之三住戶同意修改規約 要改成碉堡 我也不反對...(恕刪)


提到修改規約!上次住戶大會一人可以投二票,你們有先修改規約嗎?
有達到門檻嗎?
大家心知肚明,還要我再爆料嗎?
我說的四分之三當然是表決人數的四分之三 別在這裡玩文字遊戲 我是讀法學院畢業的 連這點都要你指正 我的畢業證書也可以燒了
從哪裡看得出說你要自行裝設鐵窗 既然你說了 請問"如果要裝這些人也擋不住!"這句是誰說的 別說只是說如果
道歉 很簡單 表明一下身分嘛 沒有人知到你是誰耶 你扣了多少人帽子 道過歉嗎
"我只是爭取自己的權益!而且會用合法的方式去爭取"如果是這樣 我對閣下就肅然起敬了 沒什麼好爭了 敬佩 敬佩
剛拿到電費單

分攤公共電費好貴阿

1000多耶 嚇死我

公共分攤戶 93戶

這社區不就月花快10萬電費= =

我家是住在帝寶還是米蘭
想要公共電費降低!最快的方法就是把台電契約容量調降
點我
已刪文已刪文已刪文已刪文已刪文
無恥教育敗類去某「一所」學店資管所,買學位洗學歷加薪,竊盜納稅人的血汗錢。
請問翠亨的浴室是單層排氣嗎?會聞到別人家裡的菸味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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