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xl50 wrote:
我覺得回到原點來看, 妳是不是真的很喜歡這個房子
不然怎麼願意出價與付訂來斡旋? 還是你那段斡旋時間... 是一整個昏了頭
回頭來看...
兩萬.. 是不是有甚麼優點是你看到這個房子有, 且無法取代的
兩萬.. 是不是未來的增值可以超過這個價格, 少賺兩萬, 少一些麻煩
有時只是有這麼一點不甘心被別人賺兩萬.., 情緒作怪~
但可能沒這個成交價格, 屋主也並不願意賣, 其實你也買不到這個你喜歡的房子..(恕刪)
推...
我覺得你說得很中肯.
如果樓主真的有喜歡房子,就不要挑斤撿兩的比較了.
如果房子真的不錯,以後也會有上漲的空間.
反之,如果房子有問題,就算賠了訂金也要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