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棟有一戶搭建的玻璃造景, 這次颱風又被吹爛了

來看看還會不會再重新補回去


確定是弱勢嗎?
大多數人在買的時候~應該多少知道已問題吧?
我猜最少有50%的人是在賭政府會放水~
可惜踢到鐵板了~
2015年09月25日15:49

台北市捷運局辦理1991年間向新北市大坪林地區王姓、廖姓等地主徵收239筆土地,辦理美河市聯合開發興建案,廖姓等地主認為,徵收當時,政府說都市計畫要徵地做為捷運系統用地,並沒有聯合開發使用許可,最後卻挾帶作聯合開發使用,蓋成美河市,顯有重大瑕疵,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徵收,但2013年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地主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認為,當年的《大眾捷運法》第7條等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今宣告違憲。

大法官認為,美河市土地徵收案依據的2000年的《大眾捷運法》第7條第4項及1988年《大眾捷運法》第7條第3項及《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允許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之目的,依法報請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不符合《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今日起失效不予適用,原地主可以據此解釋聲請再審。(劉志原╱台北報導)


憲法最大~~~~
原地主可以據此解釋聲請再審

看來台北市政府要賠錢,全民買單



此外,至於當年的《大眾捷運法》第7條等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自即日起失效不予適用,日勝生認為,應不溯既往。(詹宜軒/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14日接受東森新聞《關鍵時刻》專訪,他提到,台北市府因美河市案向日勝生求償76億元,日勝生卻提仲裁,他當場嗆聲「我看錢乖乖掏出來吧,你再告我每一案就優先查你。」

原文網址: 要日勝生吐76億 柯文哲:你再告,我每一案就優先查你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15/451683.htm#ixzz3mjzKt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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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錢吐出來吧~~不吐,後面都不用作了

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
早就說過這個案子有問題,能不要碰就別碰。
美河市地下蓋這個 讓柯市府免賠百億

2015/10/01 07:11 17276

美河市徵地案昨又爆爭議,各媒體上周五報導大法官針對美河市案作出解釋,宣告《大眾捷運法》等三條徵地法令違憲,但司法院副院長出面透露,其實不是針對「美河市案」,所以柯文哲市府不用賠償地主上百億元。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上周五出爐的釋字第七三二號解釋,是由十五名大法官合議後,認為「徵地三法」規定政府可強行徵收捷運「毗鄰地」,卻未明定須符合交通所需用途,為避免政府徵收毗鄰地卻與建商合作蓋屋牟利,因此宣告相關法令「不予適用」。 

至於美河市案,蘇永欽說:「大法官並未認定美河市徵地案有無違憲,只針對有爭議的法令作出解釋。」由於北市府二十多年前並非以「毗鄰地」之名徵收美河市土地,而是以興建捷運機場徵地,徵來的地確實在地面下興建捷運機場,地面上則與建商日勝生聯合開發美河市,「美河市的情況跟大法官認為有問題的法令,其實沒有關聯。」 (葉國吏/綜合報導)



蘇永欽昨表示,美河市案原地主不適用732號違憲解釋。資料照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01/702564/

【更新】美河市案柯P不用腿軟了 因為大法官說....
2015年09月30日21:03
(更新:新增大法官受訪影片)

大法官上周五針對《大眾捷運法》中有關強制徵收毗鄰地相關條文,作出釋字732號解釋,因為其中牽涉頗具爭議的美河市開發案,讓台北市長柯文哲直呼想到可能賠償百億就腿軟。

不過,今天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跳出來說,大法官是宣告《大眾捷運法》中徵收交通設施毗鄰地的條文違憲,但美河市的聯合開發宅用地,屬於捷運機廠用地,並不符合這次宣告違憲範圍,他並說美河市案無法聲請再審。


上周五大法官做出釋字732號解釋,媒體均以美河市案徵地違憲為題報導,但蘇永欽今天林錫堯等4位大法官卸任歡送會上表示,媒體對此案報導「不完整」、「沒有一家寫對」。

記者追問蘇永欽,他表示,釋字732號是宣告《大眾捷運法》中有關徵收毗鄰地的部分條文違憲,因為美河市不是毗鄰地區,而是蓋在捷運機廠用地上,因此不符合此次認定違憲的部分。

蘇永欽並說:「民眾為他的權利奮鬥,做到最後,我都覺得滿好的,但將來千萬不要再審法院認為,大法官宣告違憲的範圍不到這裡,駁回了,就說再審法院沒有憲法意識,我們的法官基本上都還是會很仔細地讀大法官解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30/702277/

錯的應該是媒體吧
第一時間就在喊美河市違憲
大法官講的是法條違憲
而且從環河路或小碧潭搭捷運看就知道
美河市地下有軌道和機場
之前去看過這個建案,

平心而論,真的不錯,

不過因為我還沒到屆退休,或開車上下班人士,

所以還是選擇離捷運再近一點的,

不過看不同棟,有的近有的遠,

環境確實很優很讚。

好幾年了,之前一直一直說會有拋售潮,說了好幾次,但是都沒看到。

酸民的話,聽聽就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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