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法精確無誤!!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了警員,只有定期接受半個月1次「常年訓練」的義交與愛心導護人員有指揮交通權力,其餘民眾在馬路上指揮交通,可開罰1500~3000元罰鍰。
非公權力指揮! 保全「攔車」罰1千2
火鳥打雜工 wrote:
之前開住戶大會時~...(恕刪)
http://news.tvbs.com.tw/local/205988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火鳥打雜工 wrote:
之前開住戶大會時~...(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