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要抽煙是要有很有錢才能抽

silentocean wrote:
你選擇要到巷口抽煙是好事,至少比較不會影響到鄰居


然後呢? 所謂不影響不抽煙的人, 解決了嗎? 沒有, 因為到處都是人 !!

怎辦呢? 很簡單, 定義出到底哪些區域是禁煙區, 禁煙區內, 不可抽煙 !!

誰定義? 不抽煙的人嗎? 還是抽煙的人呢?

不抽煙的人會說 : 全世界禁煙, 要抽去火星上抽 !!

抽煙的人會說 : 想抽就抽 !!

這矛盾, 如何解決呢? 各丟一把刀, 去廝殺嗎 ? 不對, 這是不合法的野蠻人行為!!

所以才需要法律, 不然人就學禽獸一般, 姦淫擄掠, 力強者勝 !!

這社會是靠公權力在維繫, 自己的權力, 要靠法律來保障, 靠道德來進化, 靠教育來學習判斷 !!

鄰居是人, 馬路上的人也是人, 在私人陽台處抽煙也是人, 如果 :

至少不會影響到鄰居 !!

這句話是抽煙者講的話, 我覺得抽煙者確實是有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道德觀 !!

但若是從鄰居自身嘴上講出, 我會問他 : 你自己生活中每一件事都能做到犧牲嗎? 只要有一件事是以自己利益為目的, 就不是犧牲, 如同你現在講出這句話一般的自私, 憑甚要求我犧牲在私人陽台處抽煙的權力呢?

道德與法律, 有關係, 但目的不一樣, 若此點沒有共識, 溝通是枉然的 !!
有點題外話, 不是只有煎的或油炸的味道難受, 我這邊的鄰居是燉中藥, 老實說, 深呼吸都可以感受到那個中藥的苦味和嗆味, 還有, 如果有大大有過墨西哥室友或鄰居的一定都知道他們喜歡煮一種聞起來很酸很酸的臭豆子, 那個味道很像穿了半個月的襪子加上酸掉的番茄醬....

joe13579 wrote:
不對吧, 他們是主張...(恕刪)
joe13579 wrote:
然後呢? 所謂不影響...(恕刪)


戒菸吧
省錢又健康
bis0815 wrote:
戒菸吧省錢又健康...(恕刪)



是阿~~以建康捐 年年看漲不看跌的驅勢 過幾年後 , 一包50元香煙 , 可能要 , 500元的建康捐

香煙又不是房子 與土地 可以拿來囤貨 ~~~~即早戒了吧 ~~~
好吧, 要我犧牲在自家陽台抽煙的權力, 可以, 也請接受我的飲食標準, 在廚房, 一律只能用煮的蒸的, 禁止一切烤煎炒炸等料理方式, 這樣條件交換才會對等啦 !! XD
_____________

這又不是我說的 擬提出了難道不該給別的住戶知道媽

不在會議提出動議 別人怎麼會知道 奇怪
r大啊,您說要開會,人家只是提醒您:就算會議通過制定陽台不能吸菸的規約,也是條違法規約,根本沒有法律效力。您要開就去開,沒有人阻止的了您。
_______

無效也要法院 確定阿 自己說算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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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所有人會議又不必全員到齊,認為開這種會無聊、沒意義的人『放棄』與會討論的權利也不行嗎?難道一定要『強迫』所有的人開這種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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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規約不願意 打確認之訴 那就修改規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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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您認為您的權益受損,人家讓您提告取回您認為受損的權益,這樣也能稱為野蠻喔?您最文明,您就去召開會議 ,記住不能『強迫』人家與會就好,不然到底是誰野蠻就立見真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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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 絕得規約限制到了你的權利 被限制的人去主張 有問題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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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強迫』,私人陽台合法吸煙可沒有強迫任何人吸二手菸,有人可以選擇關窗拒吸二手菸,也有人可以選擇開窗一起分享二手菸。選擇權還是有的,不能稱為『強迫』,何來野蠻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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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 等人來告 感覺較野蠻 因為常常到吵架最後都是這1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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