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廣告

淡海新市鎮- 房事討論區 ( II )

問個問題

依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四十六條 本細則、各該都市計畫規定之獎勵面積及容積移轉之總和,各該都市計畫區另訂有上限者,依其規定辦理;未規定者,除符合下列規定外,不得超過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五十:
一、距捷運車站或火車站出入口周邊三百公尺內之建築基地,不得超過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一百。
二、距捷運車站或火車站出入口周邊三百至五百公尺內之建築基地,不得超過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八十。

問一:這樣條文,適不適用在淡水的輕軌車站呀?
問二:如果適用,能不能從各建案的總容積數上面看出來,未來該建案附近會不會有輕軌車站?
   (因為綠山線有幾站設置地點還不是100%確定的)
最近在看 淡海新市鎮的計畫都市審查會議紀錄

想請教各位先進

一、建商送審時的說明內容看到寫地下3層、地上13層、屋突2層,但實際建案DM or 實體建築 為地上15層(就是賣15樓),這種算投機嗎?那買到14、15樓的算違建嗎?還是不違反容積率就可以?

二、在初審意見中,常看到委員糾正:
  依管制要點第 7 點規定,「在第 4、5、5-1、6種住宅區供日用品零售或服務業使用時,需提請都市設計審查小組審查通過,應依都市設計審議規範設置騎樓、臨時停車及裝卸車位」,經查本案設置第 14 組日用品零售業店鋪,請考量民眾臨時停車、訪客及行動不便者停車之需求,並補充臨時停車數量之檢討式,於地面層規劃設置停車空間.........

  這是不是代表該建案一樓的商店到時可能無法設置像便利商店的店面,或是原本建案一樓空地、綠地等,可能最後會被變更成停車位?


三、哪裡查得到「第 14 組日用品零售業店鋪」的內容,或是所有組的內容?

baboo0852 wrote:
問個問題依據「都市計...(恕刪)

本區有自己的規定(同樓上那個),所以就不適用。

baboo0852 wrote:
建商送審時的說明內容看到寫地下3層、地上13層、屋突2層,但實際建案DM or 實體建築 為地上15層(就是賣15樓),這種算投機嗎?那買到14、15樓的算違建嗎?還是不違反容積率就可以?
...(恕刪)


我看新市鎮的房子都是15樓
應該是可以蓋這麼高的吧
難道是法不責眾


新市鎮內是有限高的
在加上容積率、建敝率等因素
所以原本65米高
本來可以建到20幾層的
最後就只變13~15層囉

還有水的問題,樓高超過50米,一般馬達就無法把水抽上去
就必須安裝中繼水箱層,又吵又震又占空間
所以很多案子都徘徊在13~15樓
renk wrote:
其實最主要是因為路線...(恕刪)



蘇花改 挖到千年遺址

和淡水一樣可憐悲情的花蓮
也挖到遺址了
看看怎麼處理!!

不過最近蘇花又崩山 應該有幫助吧....
有差嗎?台中的中彰快速道路在潭子段一樣有挖到遺址.....還不是一樣蓋過去....最後學者找人挖一挖而已(還限定多久內要處理好)....會蓋還是會蓋啦.....文化資產與發展.....的衝擊.....
prsprt wrote:
蘇花改 挖到千年遺址...(恕刪)
還是希望淡海輕軌及淡江大橋趕快興建 !!!!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