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價61真是太高了 不知道阪上有人談到多少呢?

好像已經賣完拆掉了唷?
richliao wrote:
開價61真是太高了 ...(恕刪)
小弟去年有訂1戶3房六樓面公園帶平車B1一號車位.想讓出或換廣福路鋒霖御璽.有意可私訊謝謝
這間進度蠻快的
已經蓋到第8層了





經過這裡,剛好看到仁愛好樣已經在脫外皮了,那麼多年過去了,這裡真是滄海化桑田阿。
炒房反悔 控建商瞞凶宅
缺錢想解約敗訴「投資客斷頭潮恐現」
2015年09月15日
【詹宜軒╱台北報導】房市不景氣,有投資客因購買預售案,繳不出價金,與建商對簿公堂,以「偶然於報章雜誌得知」建地曾為奪命火場、建商未告知為由,要求解約求償,法官認定建案基地非凶宅,且前身為自強保齡球館一事,已被媒體廣泛披露,判投資客敗訴,但違約金可從百分之十五降為百分之八,也為投資客省下近二百五十萬元。

根據台北地院判決書,以總價三千五百五十五萬元、購買新北市中和區「仁愛好樣」兩戶的林姓姊弟,控告建商全陽建設隱匿凶宅事實,指出基地曾是在一九九二年間發生大火、奪走二十條人命的自強保齡球館舊址,屬重大瑕疵,要求解約並索賠已繳金額的同額違約金。
但代銷人員作證,因擔心發生買賣糾紛,所以銷售時已提及過去的火災公安事故,且林姓姊弟有其他買屋經驗,看屋時特別詢問市場流動性及區域行情,令人感覺買賣經驗豐富,判斷為投資客。
新聞媒體廣泛報導

法官認為林姓姊弟購買房產總價值逾千萬元,常情判斷一般人在購買不動產前均會對於基地、周遭環境、區域價值等詳加調查,且建案曾為保齡球館並發生大火,已披露在新聞媒體,應容易察覺,故不採信原告的「不知情」說,判定敗訴。但法官依原告已繳交部分價金及社經狀況,判決違約金得自百分之十五減至百分之八,估計違約金可省下二百四十八萬餘元。
針對林姓原告的「凶宅論」,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凶宅認定是在「專有部分」發生非自然身故
拆除重建算新建物

徐說,以該案來看,拆除後重建等於重新有了建號,就是新的建物,不能視為凶宅,也是法官判定原告敗訴的原因之一。
全陽建設業務部經理林明正指,該客戶遲繳價金,後續引發訴訟純屬個案,「但近期房市不景氣,不少投資客的確面臨危機,建商本就要有心理準備。」
投資客危機發酵,《蘋果》亦接獲諸多投訴,就有消費者購買新竹某預售案,雖已了解此案公設比超過百分之五十,但在銷售人員強力洗腦:「投資自用兩相宜。」的情況下出手,沒想到交屋前資金卡彈,找仲介委售,物件卻乏人問津,恐得認賠出場。
有人揚言集體退屋

房市專家Sway透露,近期市場上的確出現用各種招式企圖脫身的投資客,除走上法律途徑,另也有人採取恐嚇集體退屋、威脅鬧上媒體的方式,顯示房市告急,投資客斷頭潮恐將湧現。
------------------------------------------------------------------------------------------------------------

地點不好又有狀況,興趣缺缺

東哥cdy wrote:
地點不好又有狀況,興趣缺缺...(恕刪)


嫌貨者才是買貨的人
看來東哥大是很想買的意思
投資客

是這市場最厲害的人物

賺錢他們賺

賠錢不可能

出奇招

也是算高手中的高手



那天經過本想去看看,可是沒看到售屋中心,後來聽說已經完售了

既然已完售何必擔心賣不掉呢?

況且就之前的經驗出事情的建築物已經拆除,應該不會有甚麼靈異現象

不要自己嚇自己,其實我在大陸的廠區的宿舍以前也是墓地,大部分也都遷走了

其實也沒甚麼事,但是有的人就怕得要死,可能八字輕還是怎樣
重複.................151515151515151515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