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inachen wrote:台灣的建設公司老闆,...(恕刪) 講到家x文化他也是浪費板橋黃金地段的例子那裡如果只蓋一百戶 採光馬上好n倍因為基地不方正 應該蓋少戶其餘地蓋花園如果這樣規劃也是秒殺商品 那裡地點超讚 適合走低調路線的富豪結果搞到現在還在滯銷
paris16 wrote:新巨蛋真的可惜了好條...(恕刪) 捷運站旁甚麼不多就是人潮多,當然店面是最有價值的。即使住宅也是小坪數的套房,這樣買來投資的話,畢竟交通方便出租率會比較高。零店面?人潮錢潮過門不入…豪宅?最好是富豪每天需要跟大家一起擠捷運喇…還好你不是建設公司老板…
paris16 wrote:新巨蛋真的可惜了好條...(恕刪) p大,我認為一樓一定要有店面,要不然真的浪費了不過你最後說的--板橋有錢人不是不買現在的新巨蛋 因為價值都被套房戶數多給low掉了我完全同意呀
新巨蛋的建設公司品質....強烈建議上網查詢唷!!畢竟購屋是很重要的事情,請大家謹慎一點囉:)知識家搜尋:三圓建設或山圓建設就可以出現很多很多很多很多關於漏水的結果啦XDD搜尋結果舉例如下: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6082216315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111802343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6122806898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10807101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041003218順便補充一則新聞:山圓新巨蛋建案廣告不實 罰鍰350萬元(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009年 4月15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決議,山圓建設、三圓建設、海悅開發銷售「新巨蛋」建案廣告,夾層及陽台設計虛偽不實,分別處山圓新台幣350萬元、三圓250萬元、海悅15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經調查,「新巨蛋」建案未獲建築管理主管機關審查許可興建夾層,但建案接待中心設立的5 間樣品屋,卻全採夾層裝潢設計,且傢俱配置參考圖廣告也顯示夾層設計格局,易使消費者誤認「新巨蛋」建案室內可合法施作夾層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公平會表示,房屋銷售廣告描述的建物內容,為影響消費者承購的重要交易因素,一般消費者難以知悉廣告所載的建物內容違反建管法規,並有遭罰鍰、勒令停工、強制拆除等處分風險。公平會表示,根據「新巨蛋」建案的樣品屋及傢俱配置參考圖廣告,將陽台位置設計為臥室、飯廳等室內空間的一部分,整體觀之,易使消費者誤認陽台所在位置為室內空間,可比照規劃使用,但建物陽台外推已違反建築法規範。公平會表示,今天經委員會決議,認為建案廣告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認知或決定,廣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除命業者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分別處山圓350萬元、三圓250萬元、及海悅1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