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安坑統一工商綜合區

這有幾個層面的問題

1.這裡面是否有公有地或是一些保護區地目的問題?
2.建那個破爛停車場給新店區公所目的為何?可能很有問題?
3.是否有引導民眾這是可以住的,甚至出現樣品屋?
4.當時變更的過程與目的,既然是購物中心,為何變更成每間都有WC的辦公室,一般正常工商服務區都是公廁?

合理懷疑這裡面通通存在有合法性問題,一個本來想要繁榮地方的購物中心,變成了辦公室來賣,又感覺暗指買方可以當住宅,所以買了後是不是有狀況,就看買方要不要下這個賭注,未來絕不會沒有爭議的...
去看過了嗎?
公廁集中沒錯喔~各單獨辦公室內預設沒有廁所!! 全毛胚交屋,內部裝修隔間都是買家的事情
暗指當住宅? 代銷不會這樣跟你講,他有責任的,被抓要罰錢

公有地? 下列似乎沒寫到有公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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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綜一區(占全部25%)可以給地主蓋房子,剩下75%的地作為公用,其中,綜二區作為給區公所圖書館及停車場(民眾停車來圖書館,沒問題吧?),其他為公園及綠地。
-------------------



再來,生態綠地產權捐出登記國有,圖書館永久無償給區公所使用
--------------------


所以這農地變更使用是有條件交換的,除了捐地,還要繳交"農業用地變更捐獻金",不是憑空變更。

再來,涉及環評的部分,也已經通過


全程合法合理~

michaelwu0404 wrote:
這有幾個層面的問題
1.這裡面是否有公有地或是一些保護區地目的問題?
2.建那個破爛停車場給新店區公所目的為何?可能很有問題?
3.是否有引導民眾這是可以住的,甚至出現樣品屋?
4.當時變更的過程與目的,既然是購物中心,為何變更成每間都有WC的辦公室,一般正常工商服務區都是公廁?
合理懷疑這裡面通通存在有合法性問題,一個本來想要繁榮地方的購物中心,變成了辦公室來賣,又感覺暗指買方可以當住宅,所以買了後是不是有狀況,就看買方要不要下這個賭注,未來絕不會沒有爭議的...
個人看了很多天

覺得這篇

真的很無聊-也沒有任何意義

買賣雙方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討論違法等等的問題

政府都沒開罰

小市民再討論甚麼

真的很不解

有需求 喜歡 價錢能負擔就買

根本不用去討論無意義的問題


個人的小小的想法-如有冒犯之處

請見諒

謝謝
說的很對,可能有些人嫌太貴,想說打壓一下會不會更便宜吧??
或是單純看不過去,想伸張一下正義...

最無聊的是我,還去找資料,搞得自己被人家說是建商代銷,哈哈哈~
但現實就是這樣,法律保障照規矩玩的人,建商地主照規矩蓋園區,最後跳進去買了,不照規矩住進去,是賺到還是虧到,以後才知道...只是在這邊分享一下這園區玩的是什麼? 買的人要注意什麼...以後買家要吵說建商賣工業住宅給人住,要提告要建商賠錢,很抱歉,吃虧的一定是買家,建商一定會把但書在買賣合約中寫明,要注意,人家都是照規矩玩的!!

而買的人又要如何安心的住在園區不會被罰?? 這當然也是有照規矩玩的辦法!!
如果照規矩住,這價格可能就是賺到了...

owen1983 wrote:
個人看了很多天

覺得這篇

真的很無聊-也沒有任何意義

買賣雙方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討論違法等等的問題

政府都沒開罰

小市民再討論甚麼

真的很不解

有需求 喜歡 價錢能負擔就買

根本不用去討論無意義的問題


個人的小小的想法-如有冒犯之處

請見諒

謝謝(恕刪)
推好心人--

聽得進去就會聽

我個人是去看過

看完就不考慮

如果真的要當住家-家還是要單純一點-像家一點

工商區當家怪怪的

如果真的要當家--毛胚屋---裝修還要在一筆費用

一坪要再加個5-8萬的裝修費加進去

如果6月開的價格 開30萬算便宜嗎? 實際就要35-38萬

不如去買正統的住宅物件

會有多正義-我笑了

銷售員-都講的很保守

還和我說只要一坪2萬的裝修

很便宜

要六月才開出價格--先付3萬卡位

我又大笑了

這麼搶手還需要廣告嗎?



喔,解釋一下這概念,訴諸媒體後,政府有壓力,個案調查就算合法,社會大眾也就知道該案的不合理性在哪裡了,人怕出名豬怕肥(對面的美河市目前買,賣方都好過嗎)進而就會影響買氣,不就GG了



louis1970 wrote:
喔,解釋一下這概念,訴諸媒體後,政府有壓力,個案調查就算合法,社會大眾也就知道該案的不合理性在哪裡了,人怕出名豬怕肥(對面的美河市目前買,賣方都好過嗎)進而就會影響買氣,不就GG了
讓他跌--

就靠大家了--

那正義之士打倒正義價

讓建商知道什麼才是正義




louis1970 wrote:
喔,解釋一下這概念...(恕刪)


內政部去年不是要修法杜絕工業住宅? 怎麼還是明目張膽的賣,看來法規還是有很多漏洞可以鑽

如果以投資的角度,買工業住宅有賺頭嗎? 明明它的名字叫工商綜合專用區,卻拿來當住宅名號用正義價來賣

聽起來怪怪的,住宅正義都不正義了,真是無良建商...

看一下10年前的新聞...

2006年3月28日
益洲擬建安坑購物中心
【王妍文╱台北報導】國內老牌加油連鎖店益洲集團將跨足房地產開發,除原定南港加油站新地,將配合都市更新計劃改建住辦大樓外,也將開發新店安坑約5公頃土地,搶進飯店、購物中心與休閒生態市場,整體開發金額上看30億元。

...
...
5公頃打造綠地
益洲10年前即進行安坑土地整合計劃,並透過轉投資統一工商綜合區開發公司,進行購物中心開發案,預計將設置飯店、購物中心與休閒生態市場,總面積約1.58萬坪,其中包含近6000坪的購物中心、文教設施與生態自然公園等,並預計在購物中心後方保留約5公頃的自然生態綠地,兼具購物與休閒之用。
雖然先前有台茂、京華城、大江等購物中心傳出經營困難氣氛,不過秦嘉鴻仍對安坑開發案相當有信心。他指出,安坑案不僅只有購物中心,還會切進生態、休閒市場,提供大台北地區民眾一個新興的遊憩場所,有別一般購物中心僅有消費功能。

年營收上看30億
益洲初步規劃,購物中心將有地上9層、地下2層建築物,加上該案鄰近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與聯外通路,可以北通南港、內湖、汐止,也可南向中永和與土城,距離台北市中心也僅有9公里,交通網絡相當便利,加上新店市西側有安坑都市計劃地區,預計可帶進約52萬居住人口,凝聚潛在消費力道。
秦嘉鴻表示,安坑案開發金額預計約30億元,隨都審通過,目前只要確定合作對象就能進行開發,如果順利,將可在2007年底、2008年開幕營運,也為益洲集團跨領域投資開創新的里程碑。初期預計單一年度營收可以突破30億元水準。
...
...


現在看起來格外諷刺
philen wrote:
內政部去年不是要修...(恕刪)


這就要回溯到工業區開放可當商業設施使用的起點...
商業區蓋工作室、辦公室,但有人當住家使用,沒問題,因為依照分區使用規定,商業區允許住宅使用。
之所以開放工業區允許商業設施,也是因為產業轉型,太多工業區土地無法利用,所以才放寬部分商業使用。
於是有人就想了,商業區辦公室可以住,既然工業區允許商業設施,那我也學商業區蓋工作室、辦公室,那是不是也可以住人? 所以這漏洞就在這邊,但依照分區使用規定,工業區是不允許住宅使用。所以這建築物本身是合法,是使用者違規使用,不就是你情我願,風險自負。

另外違反使用分區是違規,但是稅法上,工業區房屋當自用住宅可以比照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只要戶籍遷進去,地價稅、房屋稅都可以依自用住宅稅率核課,代表工業住宅在稅法上是合乎規定,水、電、瓦斯也是跟使用分區毫無相干,只要是住家使用都是適用住宅費率。所以這工業住宅只有在使用分區上有所違背之外,其餘在稅法、公用事業費率上都跟住宅一樣,你說這不是很奇怪??...

而工業住宅價格與一般住宅價格又有兩成以上價差,民眾當然對於這種產品相當有興趣,反正稅、水、電、瓦斯都跟一般住宅一樣,有何差異?所以這種產品在市售房屋還是有一定競爭力....

目前的杜絕方法也不就是將公設集中(廁所、茶水間),且各單位的室內不得隔間,而在銷售文案中都需說明建物使用用途,也要標明使用分區,但這買賣之間,大家都有共識了,你不講,我也知道,但這也對買家來說,也只是增加一些公設比,對於房價價差比起來差可遠了,所以就算修了這條,這產品還是有市場!!

下面就是某工業住宅文案





如果修法上配合稅法一同修正,工業區房屋不得適用住宅稅率,如此也可藉此抓違規使用者(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者,明顯違規,免舉證)。但問題又來了,我多花一點稅金沒關係,跟房價價差比起來還是差遠了,所以就算修了這條,這產品還是有市場!!且舉證也有困難,我不能在布置像家裡的辦公室工作跟睡覺嗎?我買的辦公室一定要登記營業嗎?我不能只當私人工作室?私人工作室不能晚上過夜?且政府也無暇每天每間都去查察,只能被動的等人舉發,所以政府無法可管的地方就在這邊,像台北市內湖南港被罰款的部分都是公廁二公拆掉變成私人範圍,所以才被罰,而不是使用者當住宅被罰,所以那些工商住宅只要公設的公廁茶水間都不去動它,都是合法,市府也管不著。

所以放大絕就是...工業區關閉商業設施的適用,讓他日落。
工業區要活化要轉型就要變更使用分區,捐地回饋之後才能變成商業區或是住宅區。
但問題又來了,政府美意規劃的產業區,結果又通通變更成住宅區,那產業要如何增長??
所以事情要解決,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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