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委屈或著權益受損提告是消費者的權益
找對律師抓好訴訟點是關鍵

加油!
應該是找對律師团吧!建商手上都是王牌律師团,
要的是全身而退還是其他不知?日月光上看4字頭有理大同4字頭不值那国泰6字頭是什麼?
這種買賣關係算民事訴訟
能夠減價賣或著少賠就都是賺

想要全身而退,除非建商像合宜住宅那種施工重大瑕疵

建商這種上市上櫃大公司
當初合約擬定就已經佔住腳
加上買方簽約時依定也沒找專業的看過合約

結果其實還沒走訴訟前都大概清楚了


橘子媽媽 wrote:
應該是找對律師团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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