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ffooffoof wrote:
我對五年沒意見 這本...(恕刪)
窮人也是有權力買房子的
根據這則新聞
年收入小於158萬的家庭都算是窮人
這群人(包括我)如果硬要買房 只會被沈重的房貸搞成一輩子的房奴
這時候 透過合宜住宅的幫忙 起碼可以先有個自有屋可以住
等五年過後 說不定發達了 有能力買更好的房子
這個時候 又可以把房子賣回給政府
這樣的劇本 遠比 一開始 就當屋奴好多了
節錄 一則關於新加坡國宅(組屋)的新聞
新加坡都市再發展局說,甚至為了嚴格避免私人投資客炒樓,提高房價,新加坡政府也規定公民,取得組屋的產權限制,例如組屋的轉賣要求屋主擁有及實際居住組屋至少要五年,才可以進入交易市場,而要交易政府還要抽一成到兩成五的附加費,如果不滿五年出售,政府規定屋主只能將組屋回賣給政府,政府照價收回。
我想政府的"五"年 或多會少都有參考新加坡吧! 此外,組屋只能賣回給政府,政府照價收回組屋。這也是個很合理的政策,避免有人用組屋當投資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