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邁阿密建案開始驗屋了,請邁阿密的準屋主網友,一起上來分享驗屋及交屋心得

大家都是希望生活品質可以更好,才在這裡發表想法,討論意見,希望可以達到雙贏。如果連討論或發想的空間都沒有,直接以經驗扼殺善意,或意有所指,那這樣的高品質生活還真不是人人承受得起的。
ritamao wrote:
大家都是希望生活品質...(恕刪)


讚成樓上的說法,
這冷氣擺設問題,就看將來所有的住戶怎麼決定!

另外希望邁阿密建案的建設公司能對施工及驗屋的品質,
以及服務人員對客戶的態度多加訓練和要求。
我不想在這裡辯論, 只是想先把一個法律觀念解釋清楚: 即使過半數住戶同意一件違法的事情(如梯廳放置鞋櫃,外牆釘東西..等等), 也不會使得這件事變成合法。

只要有一戶甚至路過的人去檢舉,建管處是必須執行的,簡單來說就是即報及拆並由委員會或住戶負責還原。一切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所通過的決定,不能違背母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如有違背母法,則決議無效。簡單來說到時上法院,法官看的是合不合法,而不是只要委員會或區權會通過就好。

委員會敗訴很慘,誰也不願意承擔這個責任的。

我講這些是因為我在乎這社區,不是來跟你辯論。


照這麼說來,隔壁建案的人全都是不懂法律的人,敢大剌剌把冷氣放在雨遮上囉?
那您要去檢舉一下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那一條有明確規定"一定"不能這樣,連向主管機關申請報備一點餘地都沒有?
請指導一下。

我的意思是,大家都可以有不同的意見,但要透過大家的理性討論。
沒有人會不為了社區好。
圖面上原本就有的就可以, 圖面上原本沒有的就不行, 外加東西在大樓外觀無論是廣告物或其他破壞外牆的東西(裝冷氣架子要釘外牆), 就是改變大樓外觀.

報備核准外加原本圖面上沒有的東西, 這程序我是沒跑過, 但如果跑得成功, 主管機關同意, 那當然合法囉! 我只是要強調, 沒有主管機關同意, 僅有多數住戶同意, 是不會變成合法的.

另外, 即使主管機關核准統一加裝(我不知道有沒有可能, 只是我感覺機率很小), 還有經費的問題, 也會有某些住戶不裝的問題, 大樓外觀也不能看了.

我以前住過其中一間社區是原本就有統一安裝, 建商廣告上原本就有那些格柵, 不是住戶後來裝的, 大家也都接受原本的樣子, 也就沒有爭議, 也沒人去檢舉看看是不是建商二次施工另外裝的, 所以你說附近社區也有裝, 那你可能要先確認一下是否違法, 我是不怎麼有興趣去研究他們的冷氣格柵是否違法, 也不是我要住的, 我只看與我有關的社區是否有問題.

danielhu wrote:
圖面上原本就有的就可...(恕刪)

冷氣要改位置,
可能要先面臨"管線怎麼跑"的問題...
現在建案多是以分離式冷氣去規劃,
若是換位置後要"洗洞"就很麻煩了...
贊成 ritamao的說法,在這邊是大家討論,提出意見與建議...
建商應該要把注意力放在覆驗及公共區域的進度上,而不是花時間在這邊調出一堆法律條文,告訴住戶這不行,那不可能,實際上是已經交屋能不做就不做.....
ritamao wrote:
大家都是希望生活品質...(恕刪)


冷氣放後陽台是特色????
當初代銷小姐可不是這樣說的!..........
well9977 wrote:
冷氣放後陽台是這建商...(恕刪)


依據建商洗好的洞來重新安排室外機位置並不是太大的問題,只是看建商願不願意??
rugbysamz wrote:
冷氣要改位置,
可能...(恕刪)

jjoe1254 wrote:
贊成 ritamao...(恕刪)

jjoe1254 wrote:
贊成 ritamao...(恕刪)


jjoe大,我家的配電盤也是60A,但看那個配電箱的蓋子上是標示100A,
會害我聯想到是否建商裝了一個較小的配電盤,以節省成本,有標示不符之嫌。

這版是供大家提供意見交換的地方,
建商看到這麼多意見後,是否應該去思考,
把心力放在要怎麼去解決住戶的問題,達到雙嬴的局面,不是嗎?
而不是把心力放在打口水仗推拖。
4/14預定要開住戶大會,
不知有沒有鄰居確定要出席了呢?
小弟最近在看新市鎮的房子~ 看到各位大大的問題後,真不知道是否該選擇邁阿密的建案~~
另外想請問~ 16萬/坪的價格, 不知是否可以談,第一次購屋想多聽聽大家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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