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住的是經濟弱勢的族群他們經濟上是弱勢,但不代表道德上低落反而這些族群有政府的監管,若是遲繳租金或是生活上有任何違反住宅公約,就會被除權這些人反而認份踏實遵守規定,因為它們只要一違規就會被趕走我反而遇到過一些有錢的自購宅住戶,自以為有錢就公然違規,鞋櫃東西全放在公共空間沒在屌管委會管理費常常遲繳很久才繳清,這些人反而自以為大爺,更難相處他們房子就自己買的阿,你能拿他們怎麼辦?搞不好晚委會這就些人當的,公然違規沒人能拿他們怎麼辦這是我以前住在永和的一些經歷目前在副都心是還沒遇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