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且沒路供行人行走,如果偶要走天橋,高老師這一邊且沒人行道可走
說不定往這方向去陳情,嗎耶通喔
不然重劃區的重劃法條,可能大有問題,到底是誰定的,還是要給它稍為修正

open808 wrote:
不要說這區,其它區也...(恕刪)

素還真真真 wrote:
高不高單價不重要 ! 大不大坪數也無所謂 ~ 重點是馬路的寬度 ...
路都開好了 . 公車也跑了 ! 等於格局已定宣判死刑 ~ 若再拆屋拓馬路又要像大埔一樣鬧人命嚕 ~
話說這停車場的地目前都還是私人地 ! 地主沒理由退縮讓出空間來 ~ 而且圍籬已經用網狀夠良心了 ~
關於廣告看板方面 ? 若是地主當初開設停車場時也有申請雜項執照 ! 你們更奈何不了他 ~
架設紅綠燈也是問題 ! 除非這塊停車場要蓋大樓往內退縮 ~ 不然無權把紅綠燈放到私人土地上 !
政府徵收土地開闢道路方法分很多種 ! 若經費不夠時 ? 通常只會先徵收車輛使用道路而已 ~
等兩旁的土地要蓋大樓時 . 再由該建案退縮土地當人行道使用 ! 當然也不是白退縮的 . 要換容積呢 ~
再說這停車場又還沒要蓋大樓 . 他何必先退縮啊 ? 到時候萬一容積沒拿到 ~ 地主不就吃虧了 ?
素還真真真 wrote:
坦白的告訴你也無妨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