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訂拿回合約看
(業務說:合約一切照內政部的範本編訂)
一看不得了

覺得奇怪的地方超多

於是拿給辦公室熟悉這一塊區域的同事看
也掃瞄寄給當業務的同學看
兩位一致表達是說這麼誇張的合約內容前所未見(北部)
(不過同學也說過中部的合約更誇張..)
在此請教買過的先進們
你們更改合約的地方多嗎?

我的a4只上近二十來項耶....
跟內政部版本一對照,真是風馬牛一般了...
mipkhh wrote:
小弟於上週去看屋 ...(恕刪)
mipkhh wrote:
TI兄:寶佳在那的不...(恕刪)


mipkhh wrote:
ti兄~謝謝你的建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