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標售的土地,一定得買給開發商嗎?
有點舊的新聞:淡海新市鎮土地標案 湯泉擊敗遠雄
裡面關鍵句:總金額達36.4億元,換算住宅區土地每坪為19.1萬元,溢價24%。
我的問題:
1. 為何一定要賣給開發商呢?
當然是一整片地,也只有開發商或財團才吃得下來。但是,依照此機制,死老百姓如何擁有"自己的一小塊地"。
2. 開發商或建商為何都只蓋"大樓"型的建案?
當然,我知道利潤高。但是這樣死老百姓還是無法擁有"自己的一小塊地"。就算推出,價格也亂高的。
3. 為何死老百姓只能跟建商買房子?
答案已經在問題裡面了。
試想,如果政府把這塊地,切割成40~80p的區塊,死老百姓擁有"自己的一小塊地"可以蓋自己的房子,價格用每坪20w好了,買"自己的一小塊地"成本在800~1600w之間。再把蓋房子的價格算進去(7:3比),這樣大概在1200~2300w之間。我想依現行建築法規,一棟50~60p應該不是問題,且還不含公設哩。1200w應該有很多人可以負擔得起了。這樣不是很完美嗎?政府為何不做?
若在加入素地需要馬路的成本,估計約增加1/3的土地成本。若用脫標的價格加1/3,約每坪27w。這樣約在1500w左右,還是有機會的。
若再扣除原本溢價24%,基本上也還在每坪22w左右。這還是淡水這邊最高得脫標價來算,所以還是很有機會的。這樣40p約1300w。
且,這一整塊地應該也可以立即進行開發,相信一兩年立即就完成生活圈了。
可能問題:a.治安。b.必須限制合併坪數進行改建大樓的行為。c.新購者五年內必須自住,避免投資客炒作。
可能好處:a.小型建築商蓋透天房,創造新工作機會。b.社區園藝管理,也能創造新商機。
唉唉,何時才能"自己的一小塊地"可以蓋自己的房子,以前常在想找郭山上蓋,但是有很多水土保持問題得克服。平地上,都得透過農地的方式偷跑。難道就沒有光明正大的方式嗎?
希望有民意代表能看到~~~
PS.不貼到台北市版,是因為台北市不可能實現,台北縣比較可能實現所以貼在這版。
=20100617更新:加入素地的計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