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斯 wrote:我也是住在蘆洲,集賢...(恕刪) "建物退縮的部份(與集賢路的距離)是要納入公設嗎"一般是因建蔽率+開放空間+臨路退縮 所產生的效果新的建築法規規定建物需臨路退縮6米,建物之間的棟距至少22米而通常沒蓋頂的空間不視為公設的一部分但是每位住戶依權狀有一定比例的土地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