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商提供的契約書上寫到,如自辦貸款,須預付5萬元給建商當作預付利息,多退少補!請問這預付利息是做何用?交屋前的利息應該是建商付吧!
因為是軍公教身份,貸款時,如建商沒有配合華銀,是否就要自己找銀行辦理?

2、另外,有人說契約上要加註『如驗屋不過或修繕亦無法達使用功能,扣5%數或xx萬,待修繕完成後付清尾款』
也有人說在貸款的撥款同意書中註明但書「憑房屋驗收單撥款」
請問怎麼寫比較能保障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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