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種方法,我的建議如下.1. 直接找公司的總經理了解, 要求書面答复.如對方不理, 記得要寄存證信函.2.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 直接對該公司的負債人提詐欺之刑事告訴與民事賠償.3. 向消保會和建築,營建等公會,提出檢舉, 投訴媒體, 公佈公司名稱, 負責人, 總經理等經手人之姓名.4.不了了之, 錢拿回來, 沒大損失, 等下一個受害.買賣首重誠信, 誠信不存, 多說何益, 但是不要被一個銷售玩弄而他/她的老闆都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