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5月是奢侈稅實施滿2年,許多人預測此後房價是否會因「解套潮」的來到,致供過於求而明顯下挫?特別是淡海新市鎮這種供給量大的地區?但個人認為應不至於,理由是:
一、一般人解讀奢侈稅有誤,所謂2年內轉賣房屋,須課奢侈稅之起算點,不是自奢侈稅實施日起算,而是自轉賣者自前手購屋之過戶登記日起算。因此於奢侈稅實施後的2年內,符合逾奢侈稅課稅2年大限者應日日有之,所以5月後,當不存在因「2年課稅期限滿」,致投資客或自住客將手中房屋在短期間內大量殺出之「解套潮」問題。奢侈稅實施的這兩年期間,房市相諸實施前之交易量,是價穩量縮之格局,今年5月之後之房市亦當如此!
參考法條:
(一)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本條例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房屋、土地、特種勞務,分別指:一、房屋、土地:銷售坐落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土地。…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持有期間,指自本條例施行前或施行後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計算至本條例施行後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之期間。」
(二) 同法第7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稅率為百分之十。但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持有期間在一年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
二、淡水新市鎮之新成屋近5年來 (即2008~2012年) 之成交均價均在20萬元以下,相之於大台北市地區,這種親民價格甚具競爭力,兼以淡水地區「果然、可能成真」之利多消息不斷,因此淡水新市鎮之房屋交易量始終在大台北地區名列前茅,故淡水房市交易可謂是價量俱揚,各階段房價均具支撐。而實質上的負利率,及美國、日本、西歐、大陸等狂印鈔票,基於資金流動自由化,而致通膨輸出、亂竄,更提供了源源不絕的買盤與資金動力。近日台灣全體國民存款餘額來到創新高的33兆5千多億,不是無因。
三、100年5月實施奢侈稅,及近年央行對淡水地區房貸成數之限制,已淘汰掉相當多實力不夠,並具「價格破壞」效果之短期投資客,這些人正是會導致房價「多殺多」之元兇。故這3年敢在淡水新市鎮之購屋者,自住型及置產保值型者之比例應相當高,這些人正是房價有力的支撐者。
四、至於無視於央行貸款限制及奢侈稅雙重壓力,敢投資淡水新市鎮房市之投資客,自必有相當經濟實力,而無懼於貸款成數低及持有房產期間攤還本息貸款之壓力,而應為中長期投資者。故其必然不是著眼於每坪賺個數萬或一、二成,就急於拋出手中籌碼,拿錢走人。因此在其設定較高獲利的滿足點未到前,自不存在「拋售」之問題。自然它與奢侈稅實施是否滿2年無關。另基於每個人之售價滿足點不同,當然也不存在「五月」或「某月」拋售潮之問題。所以結論是依淡水這5年房價軌跡來看,倘外在金融條件仍是低利、各經濟大國仍樂此不疲地狂印鈔票…相信房價仍會緩步上揚 (依永慶房屋統計,2008年至2012年淡海新市鎮新屋成交均價為11.9w/p、12.8w/p、14.5 w/p、16.7 w/p、18.4 w/p),而這種緩漲格局也較為健康,價格也容易被人接受。淡水新市鎮的房價漲勢,也證明投資客在此興風作浪之力道並不強,此點正可與高鐵青埔站及林口的急漲,形成強烈對比,因此買進此地區房產應相對安全。自然房價支撐及上漲力量會較持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