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attaiwan wrote:房子是年初交屋的,...(恕刪) 1. 有問題可在區全會提出2. 管委會幹不好可以出來選主委,無給職的願意服務就出來選3. 我社區也是白班警衛12小時要9萬多,我北市(12小時要至少兩個人輪班加勞健保加保全公司利潤,不找保全公司如果警衛請假會開天窗,不是想像只要請一個人一個月三四萬那麼簡單)以上請參考
猜想你所提的社區應該是規模小於100戶的,所以只請一個保全(一班12小時),但12小時(至少要有1.5個保全需求~不然保全都沒有假可以放),另外保全不等於保母,關於社區內的事情,由管委會去溝通協調,另外你提到公設,想問是否簽約時有註明相關公設設施,如果有,可以要求建商(由管委會要求執行),一個月七萬包括保全+清潔員,這樣算很便宜了,如果認為不合乎要求,可以找好點的保全公司,但管理費也會相對提高,這樣您願意否?如果對於管委會有意見,可以在區分所有權提議,甚至直接就來參與管委會工作(簡單說就是換您來做),當然責任與義務是相對的不好意思,拉拉雜雜一堆說明,我之前住的社區(165戶)管理費50調到60元,24小時保全(2.5保全+總幹事+清潔員一人),之前保全公司每月收16.5W,現在漲到22.5萬,給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