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間是太太當借款人,如果這一間是你當借款人就分開算。借款成數要看銀行評估的房子價值(不是買賣價),還有借款人的收入。如果前一間是你當借款人,那借款人的收入跟二間房貸每月的攤還金額就是重點。gn00381936 wrote:請教各位大大小弟目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