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房自住 遇到疫情關係 預售屋本來今年初會蓋好 延到明年初 當初想說賣看看 有賣掉就換大間一點的 在今年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出售後 也乖乖繳稅45%(規定一個月內要繳) 加上仲介費又抽了四趴 手續費千分之一 其實賺的不多(因為房子坪數也非常小) 換了一間大一點的兩房 本來的預售屋是一房 想說可以用重購退稅(兩年內可以全額退還) 沒想到預售屋的稅跟成屋抽成一樣 可是卻不適用重購退稅 有人遇到一樣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