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oci wrote:
本週末住戶聚會時間:...(恕刪)
先謝謝ssoci大大費心的為社區&住戶承辦本次的交流會, 還大方的提供餐點, 有各位熱心住戶的參與才能集思廣義, 為社區創造價值,提升生活水準, 小的非常非常抱歉, 有要事在身可能3:00趕不回桃園, 但對社區成立管委會一事有不同的想法, 故先在此分享個人的淺見, 希望各位大大明天能多提供您的解見, 充份交換意見, 先預祝開會順利~任何決議, 小的都尊重多數決, 謝謝!
小的建議:11/7成立管委會, 但先制定社區公約, 公設拒絶點交!!! 等公設待改善事項完成後才進行公設點交. 考量如下:
1.管委會成立時間越晚, 亂象越多: 搬進去人數越多, 亂象越多, 目前已確確實實存在i.e.冷氣銅管外露於陽台鍛造藍檻, 鞋櫃&傘筒置於梯廳通道, 菸蒂亂丟, 假日木工噪音施工...etc. 相信多數住戶是因為不知新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範才會如此, 但管委會若一天不成立, 住戶沒有明文的規範可遵守, 就會有更多住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更多類似的情況., 之後處理起來更費事.
2.管委會有權利在公設未完善前拒絶點交: 公設不必急著點交,但管委會不成立, 建商就有藉口拖延, 或以住戶意見非法定多數決不具代表性而不願改善, 這也是小的希望能直接以管委會的權利&壓力, 給合雄寶貝時間, 限期改善, 這點立場一定要守住.
3.社區公約以解決住戶目前迫切的食衣住行不便為優先: 像是專業的物業管理, 管理費, 建商移交之管理基金帳目是否清楚? 垃圾冷藏, 倒廚餘時間&冷藏設備, 車道感應器複製, 人員進出管制, 電眼裝設, 加裝後陽台升降百葉窗...等, 能解決住戶每日的不便才不會因為管委會成立時間太晚累積太多民怨.
還有很多意見就留待各位住戶們明天集思廣義了~
p.s.建議以後住戶交流的會前會最好是每週固定時間&地點, 這樣大家可以先把時間空出來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