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希望政府出只賣不租的社會住宅,用租的到最後還是會想買。即使只有地上權100年那種也沒差,然後價格在5、600萬含車位在市區或交通方便的地方就很ok反正現在很多人也沒小孩,不用擔心買房還要留給小孩的問題
蒙面裸體戰士 wrote:15坪 很大..已...(恕刪) 文章裡面有寫,(實坪近12坪),也就是沒有12坪,先算11坪,如以2人住的話,還是小了一點,1人住是比較合適的。至於含管理費及租金7千多,是貴還是便宜,每個人看法不同,不予置評。個人認為,如果這7千多元是包含汽車位1個月的租金的話,那就真的可以租。
bbb0258 wrote:文章裡面有寫,(實...(恕刪) 看來想租的人只希望花少少的錢就能租到,不滿足永遠不滿足只希望這些人別來,徒增困擾而已與其要求施捨,怎不努力充實自我開拓財源?!難怪會當嫌惡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