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圓 wrote:^^你好呀...關於...(恕刪) 真是不好意思,因為我去看過牌價而且是不會殺價才問的最近想買房個窩才加入這個討論,看別人也是這樣發文問成交價所以不知道這裡的規定不能發這種文,真是抱歉本想把那個發文刪掉可是我找不到要怎麼刪文,請您幫刪一下謝謝真滴粉抱歉唷~對不起>"<
patty.shieh wrote:請問一下~ysche...(恕刪) sorry已修正文章不過網路上還是有許多教學只是想了解有必要到$500嗎?設定如此簡單....主委或是幹事統一購買&設定即可爾且鐵捲門常常都是開的(尤其是假日)外人想隨便進出也是很方便
基本上...本人很好奇.大樓高層是否有來翻閱我們的發言!截至目前為止...有些問題想請教大伙第一...公共區域各項支出分攤為何?......(包括電費.水費.維修費用及各樓層梯間電費等...)第二...修繕過程中.建商立場為何?第三...大樓聘雇之總幹事所行使之任務與義務為何?是否有相關之學識??第四...我相信大家很多都是高知識份子.更多是第一次買屋所以大家都不希望社區問題多多.但是.....平時大樓巡查缺失有人在做嗎???真需要我們自己利用下班時間做查驗嗎???第五...遙控器的問題其實老早就知道...因為這牌子的賣點就是好設定.且通用......可是真有必要賣這麼貴嗎?團購...我記的沒錯的話.....500一個是單買價格耶~第六...既然公設沒驗收完成(未點交)....為何還要我們支付費用?然到建商不需要付全責嗎?第七...本大樓有客訪停車位嗎???
看了滿多很好的討論,上來分享一些淺見 :管委會剛成立滿辛苦的,要開會討論許多規章。其實網站上有些住戶分享的意見真的非常好,可以將好的建議納入。或許要建立與住戶溝通更積極的管道或機制吧。我想事前集思廣義總比事後補救的好。此外,管委會才成立,該由建商負責的應該全力跟建商要,不該由住戶承擔建商的缺失。應積極替住戶爭取權益。比如 :1. 住戶預繳的管理費(管理基金)使用明細為何,應查清楚是否有建設公司用於支應其銷售成本的部份。2. 公共基金的移撥%數及金額。請管委會務必要求建商,以維護各住戶的權益!請注意建商是否辯稱已購置圖書、設備等社區共用物品,這是不對的。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一、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二、…。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提列之公共基金,起造人於該公寓大廈使用執照申請時,應提出繳交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庫代收之證明;於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依第五十七條規定點交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由公庫代為撥付。同款所稱比例或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標準計算之:一、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二、逾新臺幣一千萬元至新臺幣一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三、逾新臺幣一億元至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五。四、逾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三。前項工程造價,指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建造執照載明之工程造價。3. 建商是否有在社區中使用到廣告看板或其它..。也該回饋給社區。而一些住戶該分擔的費用應儘量合理。我也覺得遙控器漲價只會讓住戶自行私造,應用其它配套而非價格。大家加油讓社區變的更好吧 :)
公設點交中,機電設備及污水處理設備都很重要。機電設備點交時須出具機電顧問公司的測試檢查報告,確定機電設備是安全無疑的。污水處理設備也應出具相關顧問公司的測試檢查報告。如果建商無法提供,是否有可能由管委會找專業顧問公司進行,費用由建商付。公設點交建築物峻工落成啟用時,該建築物所屬之機電設備皆需運作,為避免因使用、操作設備不當而發生權責不明之糾葛;於建築物啟用進駐成立管理委員會後,建商需與管理委員會進行設備點交/驗收,以利建築物之各項機電設備正常運行。一、檢視文件依時程表所訂時間,由相關單位至現場進行各項文件之檢視(一)各項機電設備之施工及峻工圖面(二)各項機電設備之操作維護手冊(三)各項機電設備之試車報告(四)各項機電設備之備品及耗材明細表二、設備規範核對依據設計之設備規範,詳實核對現場之各項機電設備之設備型式、數量、容量與設計圖面是否相符。三、設備功能檢視試進行各項機電設備之功能檢查測試,檢查各項設備是否按圖施工安裝,設備是否有不完善之處,且進行操作。(一)發電機測試:1.存油量查驗:需儲備80%存油。2.自動停電啟動:ATS盤側關閉台電電源,測試發電機自動啟動。3.緊急回路查驗:測試緊急電梯、消防系統、緊急照明等是否動作。(二)消防系統測試:1.泵浦測試:檢查壓力開關、測試自動啟動、測試過載跳脫、檢查末端查驗管壓力。2.火警廣播測試:火警廣播測試。3.火警受信總機測試:分區觸發火警感知測試、撒水系統末端查驗管試水、張貼操作說明 及注意事項4.緊急進排煙測試:分層觸發偵煙感知器啟動風車、受信總機顯示測試。5.鐵捲門測試:觸動偵煙感知器、啟動鐵捲門測試6.消防栓測試:一樓及屋頂消防栓試水、自動啟動泵浦、受信總機顯示測試。(三)動力系統測試:1.排煙風車測試:手動/自動測試。2.給排水泵浦測試:手動/自動測試,測試水位控制器。3. ATS盤測試:關閉/回復台電電源,測試自動切換。4.自動調相機測試:設定功率因數,自動切換電容器。(四)空調系統測試:1.主機功能試車:先排出管路空氣,配合住戶二次側空調系統試車。2.冷卻水塔測試:手動/自動控制測試。3.循環泵浦測試:手動/自動控制測試。4.自動控制測試:溫控點設定、保護連動測試、監控電腦測試。(五)中央監控/停車監控系統測試:1.中控電腦測試:系統功能測試、軟體功能測試2.監視系統測試:錄影機、攝影機、分割器、時間產生器等測試。3.停車系統測試:進出口感應線圈、柵欄機、紅綠燈、鐵捲門測試。(六)衛生設備測試:1.馬桶測試:馬桶試沖水、調整浮球高度、查驗有無漏水或堵塞。2.小便斗測試:小便斗感應器試沖水。3.面盆龍頭測試:龍頭試水、注意濾網堵塞。(七)污水處理設備測試:1.各類泵浦測試:手動/自動測試、水位計測試。2.脫水機測試:由專業廠商操作、手動/自動測試。3.加藥系統測試:由專業廠商操作、手動/自動測試。4.控制盤測試:檢查燈號、跳脫警報、系統故障警報、酸鹼計測試。5.軟體功能測試:PLC控制器測試、程序控制測試。四、填寫驗收記錄及缺失總覽表相關單位進行各項設備點交/驗收作業時必須將所見缺失填寫於機點設備點交/驗收記錄表中,並依設備分類將同系統之設備缺失填寫於缺失總覽表中,會相關單位簽認後,將記錄分送各相關單位,以進行各項後續作業。
yschen72 wrote:為什麼開鎖A總是亮的...(恕刪) 是不是樓下的門沒有關呢...你可以去試看看..若不是你可能要報修了.....公告地價和實際上的賣價是不一樣的這是正常的...這只有在繳稅時和買賣時才有用到公告地價...所以不要擔心一坪是8.xx萬...因大家都是實際上的賣買價..不是用公告地價來作買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