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od wrote:
現在科的稅收就是以公告地價來科稅
若是以市價來算,如果都是以市價來算房屋現值,地價稅及房屋稅可能讓一般百姓吃不消了
現在課稅不知是以「公告地價」還是「公告現值」計算?
幹脆再訂個「公告市值」。不過這部份好像只是土地部份。
地上的建物,其徵收又該如何計算呢?
以公寓型的拆遷戶來講,土地持分少,可能只賠個200百萬,甚至低於150萬。
再給仲介抽一手。請問,能買到什麼房子?
執政者真的要小心日後的社會問題。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拆屋還屋】。
快點蓋屋還給拆遷戶,然後趕緊動工立體化工程才最要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