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就像上面網友說的,
個人提供一點小小的想法,
如果我是你,那我可能會同時評估地方結婚率、生產率、
生產後是否在地就讀(有無誘因讓孩子留在此區就讀)等等的問題
(是不是這樣說呢?
)
Deeray9999 wrote:
20間房,每間月租6000
每個月收12萬,貸款2250萬
用本息攤還,年利4.99%
每個月要還120648
所以每個月虧648,750萬收不回,你覺得划算?
Coriolanus wrote:
我媽媽說
房子只租給當店面的
千萬不要當住家
當店面的萬一經營不下去
不用趕他
房客自己就會連夜跑路
要是當住家
房東收不到租金
搞不好還得掏錢送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