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住在三崇宮旁,10/13 10:30會準時出席……各位住戶;感謝相挺……希望;理性訴求能獲得圓滿回應……有各位理念一致的鄰居;綠城市一定能成為本區指標優質社區j兄,個資寄去你信箱了,辛苦你了!jjaakktw wrote:萬事起頭難,就由小弟...(恕刪)
打鐵趁熱第一次會議訂於10/13 10:30也歡迎各住戶建議下次會議時間---------------------------------通訊錄累積人數13人10/13參與會議人數:8人peterwu5168 wrote:會議時間是10/13...(恕刪)
身為版主;還是有必要將今天"住戶交流會"的經過交代一下....首先,上午10:30分約莫近十位各棟別住戶參與;很感謝各位支持接者至綠城市展售中心借用視聽室進行意見交流(代銷中心主管臉色不是很好,還好仍有親切的年輕代銷小姐幫我們準備茶水,沒錯....代銷工作重點在於親切的服務;妳會成功的...給妳拍拍手,其他的....有住戶反應怎麼跟看房子時的態度差很大,我只能....搖搖頭,社會有那麼現實嗎??)約在正午12時;代銷主管進來主動告知我們他的看法,其中我數次回應該先生,別激動...你誤會我們來此的目的,但是我很難插話,約莫十分鐘後該先生離開(臉色一樣;好像更差)所以我再次重申與強調;我們不是來找碴的,只是各位住戶有疑惑之處希望能有所回應,當然我們也是具有相當知識水準的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我們也不會堅持,故希望貴代銷公司與建設公司平常心看待大多不懂工程的住戶,你們只需站在合理合法及顧及公司成本效益下;把問題釋疑,我想各位住戶也是會配合的。上午也大概將各自負責的工作分配完畢,目前的重點議題;仍是"梯廳及走道空間 天花板過低"的問題,這個問題最早是由C、D棟住戶所提出的,我個人是沒留意AB棟是否有此問題,結果12點40分約莫六位住戶一同前往各棟了解天花板施工前後差異,沒看還好;一看我差點罵XX,我從沒看過梯廳如此設計(有圖有真相),天花板一邊高一邊低,請問;這是哪個設計師的創意呢??聽其他住戶說:是因為消防法規規定有排煙的問題;好...我今天就問我公司消防設備師的同事(有法規有真相;如下:),他回我該梯廳與緊急逃生梯出入口此空間亦定義為"特別安全梯間",排煙口位於樓層高度1/2以上,進風口位於樓層高度1/2以下,排煙口位置距離天花板80cm以內都是OK的,此外;排煙方式為機械強制排煙,何來排煙不順暢的問題呢?(如果貴代銷與建商有在看;請找本案簽證之消防設備師來解釋;大家交流一下,小弟只是電機技師、消防設備士),總之,B棟我家的梯廳做成這樣,我一定堅決反對,難看死了,小弟176cm身長手臂微微墊腳就摸到了天花板,所以請AB棟的住戶自行現場評斷,璟都建設現在不是在追求品質嗎?如果可以我真想寄照片給建設公司老闆看,不知他是否認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規則>第 28 條 五、依建築技術規則應設置之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前項場所之樓地板面積,在建築物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平時保持關閉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各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且防火設備具一小時以上之阻熱性者,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部分得分別計算第 188 條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排煙設備,依下列規定設置:三、依第一款、第二款區劃(以下稱為防煙區劃)之範圍內,任一位置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在三十公尺以下,排煙口設於天花板或其下方八十公分範圍內,除直接面向戶外,應與排煙風管連接。但排煙口設在天花板下方,防煙壁下垂高度未達八十公分時,排煙口應設在該防煙壁之下垂高度內。前項之防煙壁,指以不燃材料建造,自天花板下垂五十公分以上之垂壁或具有同等以上阻止煙流動構造者。但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防煙壁應自天花板下垂八十公分以上。是故,為何本案梯廳天花板做的如此低,我想只有一個目的,只是為了配合梯廳上的大樑(因為它被定義為防煙壁),因此出此策略解套,但是完全不顧及住戶的感受(真的很低),當然在建築規劃上一定避免不了有此問題;但是避免不了也應該有所對策,多花點預算由裝潢修飾美化,而不該是簡單處理此問題。以下幾種作法供參考:重點:將大樑配合天花板裝潢修飾後變為非防煙壁(下垂高度小於50cm)1.天花板間接照明....優點:視覺感官好,缺點:建商成本提高、燈具變更(牽涉用電負載;需變更設計與燈具)2.天花板層次化....優點:施工變更修改只剩層次化處理(修改成本低),缺點:視覺效果略遜於間接照明我提出的做法;可以讓建商保持現有的壁磚鋪設高度,盡可能將變更工程由裝潢處裡掉,只需加上一些預算就可解決,同時也符合消防法規,也讓住戶訴求得到滿意,提升建商工程品質水準...這樣不是很好嗎?我想如此做法爭取30cm的落差高度;是有機會的。當然;建商也有不改的權力,只要符合法令,如此我就要再研究一下建築技術規則了,如果法令有規定室內空間裝修最小淨高的話,即便未來施作完成,我還是會依法令;"要求"拆掉重做。PS:民主社會 相互尊重,即便現在產權仍在建商手上,但住戶合約都簽了,貴代銷回復;如果與建商對立頂多建商不賣,OK啊!有住戶說:不賣也可以,依合約付違約金。所以;還請尊重我們這些住戶,畢竟出錢的是我們。換言之;等對保後產權移轉,在交屋前管委會成立,公設驗收;才是重頭戲。老話一句;理性訴求,圓滿收場!jjaakktw wrote:打鐵趁熱第一次會...(恕刪) d4826088 wrote:下次還有要開會嗎?大...(恕刪)
各位準住戶好:首先感謝各住戶參與『綠城市準住戶第一次臨時會議』會議決議:1.各棟代表1名 (目前已各棟推舉1名,也歡迎各住戶毛遂自薦)功用:負責該棟住戶聯繫與問題彙整2.總代表1名(版主)功用:負責各棟代表聯繫與各棟問題彙整,並針對問題與建商協調溝通3.第二次會議排於10/27,時間未定目前通訊錄:14名歡迎各住戶加入,請將以下內容私密於我,我再將問題Pass各棟窗口1.棟別:B2-102.尊姓大名:王小明3.聯絡方式: 091234567894.Email: abc@yahoo.com.tw5.問題發問: a.可否拉高公設天花板 b.客廳有一洞口(建商用於到垃圾),未來填補完成,結構是否安全Thankspeterwu5168 wrote:給出席的好鄰居們沒在...(恕刪)
今天去看了綠城市的現況!順便問問代銷小姐之前說的天花板太低的問題,代銷小姐跟我說,已經在處理了。現場倒是沒看到哪邊有問題。看一看房屋現況,真的是非常地棒!A棟2樓的地板和大門已經裝上去了!真的是太漂亮了!心裡滿激動的!很開心,拍了一些照片,晚點再上傳給大家看。其實每一戶採光都不錯耶!當初還滿擔心自己的不是邊間會不會不好,不過今天看了一遍,真的覺得買得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