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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住在三崇宮旁,10/13 10:30會準時出席……
各位住戶;感謝相挺……
希望;理性訴求能獲得圓滿回應……
有各位理念一致的鄰居;綠城市一定能成為本區指標優質社區
j兄,個資寄去你信箱了,辛苦你了!

jjaakktw wrote:
萬事起頭難,就由小弟...(恕刪)

ychuang0213 wrote:
我就住在三崇宮旁,1...(恕刪)

會議時間是10/13還是10/19阿?10/13我人不在臺灣,10/19日我會出席。
Regards,
Peter
看上一頁;j兄好像是訂10/13 10:30
莫非是我會錯意……
確定是明天嗎?
打鐵趁熱

第一次會議訂於10/13 10:30
也歡迎各住戶建議下次會議時間
---------------------------------
通訊錄累積人數13人
10/13參與會議人數:8人

peterwu5168 wrote:
會議時間是10/13...(恕刪)
下次還有要開會嗎?大家可否提早決定日期?



身為版主;還是有必要將今天"住戶交流會"的經過交代一下....
首先,上午10:30分約莫近十位各棟別住戶參與;很感謝各位支持
接者至綠城市展售中心借用視聽室進行意見交流(代銷中心主管臉色不是很好,還好仍有親切的年輕代銷小姐幫我們準備茶水,沒錯....代銷工作重點在於親切的服務;妳會成功的...給妳拍拍手,其他的....有住戶反應怎麼跟看房子時的態度差很大,我只能....搖搖頭,社會有那麼現實嗎??)
約在正午12時;代銷主管進來主動告知我們他的看法,其中我數次回應該先生,別激動...你誤會我們來此的目的,但是我很難插話,約莫十分鐘後該先生離開(臉色一樣;好像更差)
所以我再次重申與強調;我們不是來找碴的,只是各位住戶有疑惑之處希望能有所回應,當然我們也是具有相當知識水準的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我們也不會堅持,故希望貴代銷公司與建設公司平常心看待大多不懂工程的住戶,你們只需站在合理合法及顧及公司成本效益下;把問題釋疑,我想各位住戶也是會配合的。
上午也大概將各自負責的工作分配完畢,目前的重點議題;仍是"梯廳及走道空間 天花板過低"的問題,這個問題最早是由C、D棟住戶所提出的,我個人是沒留意AB棟是否有此問題,結果12點40分約莫六位住戶一同前往各棟了解天花板施工前後差異,沒看還好;一看我差點罵XX,我從沒看過梯廳如此設計(有圖有真相),天花板一邊高一邊低,請問;這是哪個設計師的創意呢??
聽其他住戶說:是因為消防法規規定有排煙的問題;好...我今天就問我公司消防設備師的同事(有法規有真相;如下:),他回我該梯廳與緊急逃生梯出入口此空間亦定義為"特別安全梯間",排煙口位於樓層高度1/2以上,進風口位於樓層高度1/2以下,排煙口位置距離天花板80cm以內都是OK的,此外;排煙方式為機械強制排煙,何來排煙不順暢的問題呢?(如果貴代銷與建商有在看;請找本案簽證之消防設備師來解釋;大家交流一下,小弟只是電機技師、消防設備士),總之,B棟我家的梯廳做成這樣,我一定堅決反對,難看死了,小弟176cm身長手臂微微墊腳就摸到了天花板,所以請AB棟的住戶自行現場評斷,璟都建設現在不是在追求品質嗎?如果可以我真想寄照片給建設公司老闆看,不知他是否認同?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規則>
第 28 條 五、依建築技術規則應設置之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
前項場所之樓地板面積,在建築物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平時保持關閉之防火
門窗等防火設備及各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且防火設備具一小時以上之阻熱性者,
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部分得分別計算
第 188 條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排煙設備,依下列規定設置:
三、依第一款、第二款區劃(以下稱為防煙區劃)之範圍內,任一位置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在
三十公尺以下,排煙口設於天花板或其下方八十公分範圍內,除直接面向戶外,應與排煙
風管連接。但排煙口設在天花板下方,防煙壁下垂高度未達八十公分時,排煙口應設在該
防煙壁之下垂高度內。
前項之防煙壁,指以不燃材料建造,自天花板下垂五十公分以上之垂壁或具有同等以上阻止煙
流動構造者。但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防煙壁應自天花板下垂八十公分以上。

是故,為何本案梯廳天花板做的如此低,我想只有一個目的,只是為了配合梯廳上的大樑(因為它被定義為防煙壁),因此出此策略解套,但是完全不顧及住戶的感受(真的很低),當然在建築規劃上一定避免不了有此問題;但是避免不了也應該有所對策,多花點預算由裝潢修飾美化,而不該是簡單處理此問題。以下幾種作法供參考:
重點:將大樑配合天花板裝潢修飾後變為非防煙壁(下垂高度小於50cm)
1.天花板間接照明....優點:視覺感官好,缺點:建商成本提高、燈具變更(牽涉用電負載;需變更設計與燈具)



2.天花板層次化....優點:施工變更修改只剩層次化處理(修改成本低),缺點:視覺效果略遜於間接照明


我提出的做法;可以讓建商保持現有的壁磚鋪設高度,盡可能將變更工程由裝潢處裡掉,只需加上一些預算就可解決,同時也符合消防法規,也讓住戶訴求得到滿意,提升建商工程品質水準...這樣不是很好嗎?我想如此做法爭取30cm的落差高度;是有機會的。
當然;建商也有不改的權力,只要符合法令,如此我就要再研究一下建築技術規則了,如果法令有規定室內空間裝修最小淨高的話,即便未來施作完成,我還是會依法令;"要求"拆掉重做。

PS:民主社會 相互尊重,即便現在產權仍在建商手上,但住戶合約都簽了,貴代銷回復;如果與建商對立頂多建商不賣,OK啊!有住戶說:不賣也可以,依合約付違約金。所以;還請尊重我們這些住戶,畢竟出錢的是我們。換言之;等對保後產權移轉,在交屋前管委會成立,公設驗收;才是重頭戲。老話一句;理性訴求,圓滿收場!



jjaakktw wrote:
打鐵趁熱第一次會...(恕刪)


d4826088 wrote:
下次還有要開會嗎?大...(恕刪)

ychuang0213 wrote:
身為版主;還是有必要...(恕刪)


給出席的好鄰居們
沒在台灣無法參加,真是遺憾!
還有第二次開會嗎?

各位準住戶好:
首先感謝各住戶參與『綠城市準住戶第一次臨時會議』
會議決議:
1.各棟代表1名 (目前已各棟推舉1名,也歡迎各住戶毛遂自薦)
功用:負責該棟住戶聯繫與問題彙整
2.總代表1名(版主)
功用:負責各棟代表聯繫與各棟問題彙整,並針對問題與建商協調溝通
3.第二次會議排於10/27,時間未定


目前通訊錄:14
歡迎各住戶加入,請將以下內容私密於我,我再將問題Pass各棟窗口
1.棟別:B2-10
2.尊姓大名:王小明
3.聯絡方式: 09123456789
4.Email: abc@yahoo.com.tw
5.問題發問: a.可否拉高公設天花板 b.客廳有一洞口(建商用於到垃圾),未來填補完成,結構是否安全

Thanks



peterwu5168 wrote:
給出席的好鄰居們沒在...(恕刪)
今天去看了綠城市的現況!
順便問問代銷小姐之前說的天花板太低的問題,
代銷小姐跟我說,已經在處理了。
現場倒是沒看到哪邊有問題。

看一看房屋現況,真的是非常地棒!
A棟2樓的地板和大門已經裝上去了!真的是太漂亮了!
心裡滿激動的!很開心,拍了一些照片,晚點再上傳給大家看。

其實每一戶採光都不錯耶!
當初還滿擔心自己的不是邊間會不會不好,
不過今天看了一遍,真的覺得買得很對!




今天去拍的照片,大家參考參考看看。
目前看了一圈,這一間內裝比較快~








jauntily wrote:
有需要小弟我也會支持...(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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