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 甲工或乙工的建案, 到處都有, 也是很多年了建商一定會說沒有問題, 政府也不會承諾會不會取締會有什麼樣的工廠跑進來, 也不會有人預測得到所以, 我認為這問題再討論下去, 也是無解的,如果還是擔心的話, 不妨考慮其他 "安全" 的建案, 住得也安心,畢竟, 房子跟人一樣, 沒有十全十美的, 便宜有便宜的代價吧想買房的人, 我是比較建議白天晚上各走一趟, 上班非上班時間也去看看周圍環境把自己的需求定好, 錢算好, 拿建商的資料研究一下, 就可以讓自己成為最瞭解這房子的人面寬 5.2 米 而已, 沒有辦法並排兩輛車的, (摩托車可以, 呵呵)電梯是崇友的 (大同奧迪斯, 或是同等級), 合約上有寫至於電梯每月維護費, 也是建商說的我只知道我岳父住大樓的公用電梯半年保養一次, 然後貼上保養日期那麼多人上上下下, 半年只保養一次, 我不知道自己家用電梯多久要保養一次?聽建商說, 這個電梯坐一次 3 元, 還蠻貴的, 不知道有沒有說錯如果是這樣, 非不得已, 還是走樓梯吧電梯就留給老人跟客人用好了飯店會不會變成 Motel, 建商說不會, 但也不用去煩惱啦如果是的話, 那應該更好去 Motel 的, 都是要很低調的, 他還怕吵到你呢!
我目前住在丁工,有不得不的原因,因為五隻小淘氣,我領養了一隻流浪狗,但她當時懷了小寶寶,結果...變成五隻狗狗的飼主,所以被才待在工業區,和機器比聲音大,不過...它們實在很可愛,從小看到大,這種東東不是金錢能夠換得,對於桃園購屋,本人的看法如下,要想到脫手問題,即使自住,也要想到脫手問題,以這種角度選屋購屋,事實上,桃園真的是供過於求,所以房價才無法撐起來,其次,要注意飛機航道路線, <<<偶不小心住在飛機航線上,我是那種神經大條的人,所以飛機飛過去也照樣呼呼大睡,可是,台灣神經質的人不少,所以看屋時一定要留意,不要看一次就出手,要三不五時就去看看,才知道有沒有飛機飛過去,記得那時看地,跑單小姐的表情怪怪滴,原來是飛機航道怕我發現...我也真的沒發現,唉...算了,但要脫手時,一定會被拿來殺價,所以...購屋一定要小心,
嗯...工業用地有很多種,本人目前住的丁工,旁邊是政府水源保護區,就是農業特區的工業用地,禁止污染,但是不禁止噪音,我的五支狗狗的噪音就無法可管...但是如果居住在重工業區或者有污染顧慮的工業區,要考慮一下,我不贊成:大家都違法,我也可以不管它的想法,因為居住環境對於一個人很重要,最起碼要想到脫手的問題,而且一分價錢一分貨,不是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而是自己沒有足夠的財力,才是真正的問題吧...或者遇到黑心建商或者房地產業者...被騙....所以要想清楚再下手,桃園建案供過於求,不必怕下一個不會更好,以本人趴趴走的看法,林口和三峽的建案都供過於求,而且土地又多,台北市真的是又小土地又少人又多...我到了桃園覺得人變少好多...結果...到了林口...路上行人居然祗有我....
前幾天去繳頭期款了 (1XX 萬), 好傷喔!去看建地時, 會館區的地基好像鋪好了但是比佛利樂活區仍舊是黃土一堆然後再看看隔壁 佳瑞建設的建地嚇了我一跳, 原本一大片水泥地 (恐怕有 1 萬坪吧),已經全部開挖了建商搶建的速度還真快新月 + 佳瑞 建設 的戶數加起來應該不少於 1000戶並且 佳瑞建設這區, 就是住宅用地所以, 如果對於 樂活區 或 會館區 的甲工住宅有疑慮者不妨等一等, 看佳瑞建設 何時推出銷售應該今年就會推出了, 不過, 據說, 沒有透天就是了!
茲將對於工業住宅問題反映政府相關單位建議事項及回覆, 結果如下:建議:來信摘要 : 工業住宅氾濫問題來信內容 :馬總統/吳院長/江部長/葉署長,綜觀內政部職掌下轄營建署功能包含『國土規劃』、『建築管理』、『國家公園』、『公共建設』、『住宅建設』等五大功能,而與民眾最為切身相關的莫過於『住宅建設』項目。然而,近年房市價位相對於受薪階級的距離感,隨著政府宣稱的經濟成長,偕同央行與相關單位進行的『打房』政策效應,竟爾未能趨於平穩,反遭致炒房的投機性行為擴散至北市以外地區,對於一般大眾未見其利,先遭其害。個人認為,除金融性措施抑制市場資金進行投機性行為外,政策性的土地規劃與權責劃分,才是長期治本的措施。舉例來說,目前因為各地區因為土地供給因素開放『工業用地』(不論甲工 or 乙工等)用地予建商進行住宅興建,販售給一般住宅需求的消費者,即使不論是否有在行銷文宣上註明是否為『事務所』使用,均有違原土地使用原則;政府單位亦未清楚明定,未來使用上是否『非』工業目的使用(即消費者以住宅目的使用)而需負擔責任與罰則,創造出灰色(模糊地帶),致使消費者付出超額價格購買,而建商收取超額利潤,導致資訊不透明而產生的不公平現象,亟須通盤徹底檢討。為何政府相關單位未能明確宣告,並容許建商與消費者『協議』日後可進行二次施工以規避責任之舉。真可謂『上下交相賊』?更向上層次的論述,若是政府單位確定工業用地規劃不符合目前產業環境,將釋出較多的『工業用地』以供民生使用(住宅用地),何以不將工業用地地目變更成住宅用地,而容許在工業用地上建造住宅使用建築?而日後若在工業用地上而住宅使用目的下的建物中,進行工業行為(製造/販售),若造成原土地規劃目的下的所謂『輕污染』(空氣/噪音),徒增住戶困擾,此為政策之惡,更為模糊地帶造成的民眾齟齬。建議措施:短期-仿效國民住宅待售資料統計,公佈目前全國已核准『工業住宅』數量、位置、土地公告地價,以利消費者查詢;中期-停止所有工業用土地釋出及核准建商興建住宅使用目的,而非以融資及貸款成數手段限制,治標不治本;長期-檢討國土政策,工商/住宅區劃分明確,同時中央/地方對於核准土地變更/土地使用/建照發放等事權應做更明確劃分,若不符合現今產業環境,土地地目做適當調整,以利國家土地應用。以上,個人淺薄的看法與建議,提供政府施政應做更宏觀的作為,當不辜負民眾的期待;亦不應當僅為卸責的短期眼光看待土地開發/國土買賣/地目變更等事務,更容易遭致圖利廠商、劫民濟富的話柄,此當執政者深思。回覆:提及有關工業住宅氾濫問題相關建議措施1事,茲答復如下:一、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放寬做一般商業用途係為解決工業區閒置問題及活化土地之使用。另依該細則條文規定,縣(市)政府應考量各地區之發展實際情況就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一般商業設施之申請,對各使用細目、使用面積、使用條件及有關管理維護事項及開發義務作必要之規定。且因工業區係為促進工業發展並供工業使用為主,其並不適宜供作一般住宅使用,依上開細則之規定乙種、甲種工業區內並無容許工業區內作一般住宅使用。二、目前工業區變相做為一般住宅使用,如有違反都市計畫法暨省(市)施行細則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縣(市)政府得依都市計畫法(79條、80條)有關規定予以裁罰。三、市計畫工業區因土地價格低,致使建商變相興建住宅出售之情事,本部營建署於94年5月4日以營授辦城字第0940020140號通函各縣(市)政府確實嚴查並透過相關媒體讓轄區內居民知悉,以免產生購屋之損失。另為防範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申請一般商業設施變相作住宅使用之情事,本部於99年10月5日研商「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時討論,因案涉各縣(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第3項規定訂定相關審查規定執行及現行工業區放寬使用項目之執行情形,經決議請各縣(市)政府,就相關執行及如何防範研提相關建議內容及修正建議函送本部後再予以研處,目前刻正彙整收集各單位意見中。四、您提供之建議,本部營建署將納入後續研商之參考,本案聯絡人員:聯絡電話:
謝謝大大提供政府對有關工業住宅的處理方式全文看起來, 只有一種感覺中央傾向把 "球" 踢給 地方政府地方不處理! 政府也不會干涉反正是在地方蓋房子, 又不是在台北市等到地方政府提出方案了,可以蓋成 "工業住宅" 來賣的, 也差不多都交屋了到時候, 地方才會規定不能再蓋 "工業住宅" 了真是完美的配套,中央, 地方, 建商, 住戶 暫時都沒事了以後就只有靠住戶自己的力量去規範 工業住宅 的使用 (例如開工廠者....)萬一真的有住戶開 "工廠" 引起公憤者中央跟地方就會異口同聲說, "我們政府都說了, 工業住宅未合法的....)只是為什麼又會核發建照.這就是台灣吧! 永遠不知道政府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