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US wrote:
遠通只是代收而已吧,...(恕刪)



那可否請問! 為什麼是遠通代收?

就因為他推出了效果不好的 E通機 被罵到臭頭.再來換成別人早就提出來的方案表示他有進步嗎?

我都搞不懂當初為什麼是他標到這個案子.到現在還可以繼續賺人民的錢...我理解能力太低了~~





消基會於2010年8月23日至8月25日發出264份網路問卷,提問「泰山ETC車道於今年五月由原來的兩道新增為三道,對於沒有裝ETC的你,是否曾因此塞車而眼睜睜看著ETC車道的車呼嘯而過呢?」,民眾八成佔絕對多數回答「有經驗」,對於一個裝機率不到15%卻佔用車道37.5%的系統表示不滿。
裝機率不高的原因可能來自:

1.道德因素:ETC招標過程有瑕疵,得標廠商既得利益者並沒有因為該瑕疵付出代價,換掉行政院長但下任還是讓他過關上線,甚至配合廠商到一個莫名其妙的程度,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有賄絡事實卻能照常營業。

2.技術因素:參與ETC競標的七家業者分別是遠東聯盟、台灣宇通、宏碁、速通、健元、易利通、交通任我行聯盟,且多採微波系統,只有遠東聯盟用紅外線系統(獲得標廠商)e通機使用老舊的紅外線技術而捨棄RFID對某些科技時代的人來說無法諒解,他們認為該決定不存在任何技術考量,沒辦法忍受貼個RFID貼紙就可以不減速迅速通過收費點,怎麼能忍受裝e通機卻礙於技術限制要減速通過狹小的收費站,根本無法跟RFID比環保卻還在以此為宣傳要點,況且e通機成本是RFID成本的數百倍,都有車牌辨識系統e通機根本沒存在的必要,e通機的存在會甚至會阻礙招標時「多車道自由車流」的目標,有人認為政府應該推動RFID電子車牌,才有可能完成計程收費的目標。

3.e通機價格因素:沒該機器還是可以扣款。

4.過路費折扣不理想。

5.反對計程收費:ETC的裝機率牽扯計程收費的可行性問題,若裝機率太低計程收費所用的系統就會遭受質疑



---------------------------------順便發一下 他最近的大事紀--------------------------



2010年6月30日:合約規定ETC使用率應達45%,但目前平均不到40%,雖遠通未履行合約目標,但交通部無計可施,僅能在7月1日對遠通發出違約缺失通知,並要求遠通改善,實際上對廠商毫無約束力。

2010年7月30日: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祕書宋乃午被控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中,收受廠商賄賂後,洩漏招標資訊給業者,一審依連續收賄罪判刑12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仍認定收賄,但認定是接續犯,改判宋乃午11年、褫奪公權8年,行賄的業者精業公司公關協理蔡錦鴻則從一審的2年半,改判1年。全案仍可上訴。

2010年8月13日:即使政府財政困難,財政部仍修正5年免稅辦法,新納入「智慧型運輸系統(ETC)的營運所得」,可享受5年免稅的範圍。

2010年10月31日:OBU免裝機試用方案全民體驗ETC方案上路,免裝OBU但沒預期的折扣。

2010年12月23日: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秘書宋乃午,被控在交通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案收賄,洩漏招標資訊給廠商,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宋乃午上訴,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重判宋乃午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八年確定[4]。

2011年3月1日,e通卡正式加入臺鐵收費系統,適用範圍為基隆─新竹和臺南─沙崙(不含保安)。

2011年6月1日,e通卡正式加入中彰投各客運路線的收費服務。

2012年2月,OBU停止使用,轉換成eTag,購買OBU的金額轉入eTag儲值帳戶,且初步提出95折的折扣。
遠通原本是用紅外線系統競標,最後卻又改用RFID系統,對於原來即用RFID系統競標卻落選的業者真是太不公平了,應該廢除遠通的資格重新招標才對

mikel wrote:
那可否請問! 為什麼...(恕刪)

為什麼是遠通代收我不清楚,
我不是相關業者或政府官員,
不過你可以跟我一樣不要用ETC...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G-PLUS wrote:
為什麼是遠通代收我不...(恕刪)


給你100個 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

jong_tony wrote:
我個人見解, 姑不論兩者實質內容差異, 以這個概念來舉例, 光就法律外觀來看, 就引喻失當了...(恕刪)


比喻完全無問題,
我想你可能以法律要求人人有平等權利上高速公路,但ETC獨占了~~

ETC 有強迫所有要上高速公路的人都得裝E通機嗎? 沒有
沒裝E通機可上高速公路嗎? 可以
以後沒裝E通機(e-tag)可上高速公路嗎? 還是可以
( 但很抱歉,你收到的催繳通知費用可能是原價,而大部分電子收費用戶是享有折扣的,這點應該不違反法律吧)

tenrivers wrote:
比喻完全無問題,
我...(恕刪)


我還是覺得有問題!

我跟電信公司申租的是 門號使用權以及每月的通話費用

並不是手機的使用權!或是要求系統商提供手機給我用. 由此可見 這是兩碼事.

再來! 我付錢使用門號及通話費--------->(我付錢買上高速公路的權利)
我可以挑我自己喜歡的手機使用----->(我不可以挑選我想要付錢的方式)要挑先付手續費
我有10個門號.只要一支手機--------->(我走高速高路.我的每一台車都要買一台E通機)

不知道有沒有看出問題在哪裡了.



最後.這不是我講的.這是消基會講的.

遠東電收預期將e通機價格從1,199元調降為1,039元,並宣布10月起實施為期1年的「全民體驗ETC」
只要申請登記預付500元以上的儲值金,免裝機就即可走ETC車道;
對此,消基會痛批,不需裝車上機即可走ETC車道,為何還要民眾自費裝機?是在跟民眾「裝肖維」嗎?



再來.這也不是我講的.這是遠通自己講的

至於免裝機走ETC車道的方案是以「體驗行銷」概念推廣ETC電子收費系統,
讓用路人可先享受後付費,藉此吸引更多消費者。
而使用OBU通行過ETC車道仍是ETC主流收費機制,仰賴OBU才能維持高正確率的收費系統,具有不可取代性。

以上..如果照他講的OBU 有如此的不可取代性.那他為啥要換成 E-TAG.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calvinlin1123 wrote:
未來泰山收費站撤掉,改用e- tab。...(恕刪)

對不起
是e-Tag
另外~大和有沒有撐跟收費站也有關喔???
tenrivers wrote:
比喻完全無問題,我想...(恕刪)

先不論遠通電收奪標的程序正義是否有問題, 就法律外觀來看, 遠通拿到的是特許的獨佔權利, 這是屬於公平交易的範疇, 而您例舉的電信事業顯然不是獨佔, 在法律的適用上完全不同.

causewaytw1 wrote:
對不起
是e-Tag...(恕刪)



謝謝!已更改。
房價漲跌未來自有定論,多說無益。

calvinlin1123 wrote:
房價漲跌未來自有定論,多說無益。


這點是真,所以沒必要說啥 撤掉收費站之後可以模糊與台北的隔閡
會讓房價有所支撐。

另外一直想說的是,與其希望北客來支撐,個人是比較期望藝文區能有更多在地發展,像是第二商圈、影城、誠品商城的設立。如沒記錯,大興西路有一棟大樓在招商
,中悅二期也快建好,未來是否能有規劃中的精品街,就得持續關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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