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pector wrote:
別忘了,論壇是很多人(恕刪)
你還在跳針阿?這次用複製貼上的方式洗版,早就說你邏輯不對,沒想到你還有心理上的問題,我先忙正事,下午再來回覆你,跳針井底蛙,挪威就是完勝台中。
PS:你可以一次貼10則,這樣版面都是你的留言才漂亮,掩蓋你心理上的遮羞布,如何?
d445500 wrote:
我知道你輸不起,我這邊累積三張不起訴了,連警局法院我都沒去過,直接不起訴,我歡迎你多多截圖,到時你就知道為啥我說你是法盲,井底蛙思維就是如此,你心理問題建議你去看醫生,請求專業知識,而不是選擇浪費司法資源為自己討拍討公道,這樣懂了嗎?我建議你該長大學成熟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PS: 筆戰中看過太多輸不起的人要浪費警察時間,求一個現實討拍,你娘肯定沒有教你怎麼抗壓,到最後討拍不成,你又該當如何呢?
Inspector wrote:
首先,你這根本不叫筆(恕刪)